心中曾住着喷火的猛兽,好奇在流血吃人的丧尸围城中如何生存。
因为这样很酷!追求酷的背后是一只小虫伸出触角打探世界的心。
至于拿笔写作,那……是何时开始的事情来着?
小时候想看鬼却又老胆小害怕,大白天看鬼片还要用小手蒙着双眼,碰到音乐惊悚处还要撒开腿跑到外头看看白日阳光深吸口气压压惊,再蹑手蹑脚的返回电视机面前,装作勇敢。
晚上一个人睡觉,要蒙着被子,头缩进去,露出一双小眼睛,还有鼻子呼吸。
阳台晒着的衣服飘动,可以如同鬼魅,夜空中的流星,可以是飞碟,在音乐教室老师弹钢琴时,看到湘江对岸的山头上有棵形状古怪的树,便想成怪兽是否要从这里钻出,什么时候自己能成为奥特曼选中的人。
那时觉得成绩不行也无所谓,只要够酷就行。
酷到可以轻轻松松摔隔壁教室的班霸一个跟斗,酷到运动会能第一个冲过终点线,酷到吹声口哨就有一大伙人站到我身后……
甚至想过,其他科都得零分但某一学科能够领先所有人,如同鬼才,对着分不屑一顾,然后取回自己满分的另一张答卷,众目睽睽发出惊叹,这是不是也很酷。
可现实是,自己不酷。
小时候个头矮,纵然付出更多努力,在抓人游戏中靠着灵巧和敏捷有一时占优,但运动会即便跑到想死却到后头体力不支总会被大个子们甩开老远。
和那些坏小孩打架也打不过,打输了会觉得委屈,但又要执拗的握紧双拳挽回面子,于是从来不会求饶如有冲突就铁定正面刚到底,以至于受了不少苦头。
小时候怕老师和爸妈怕得要死,不敢叛逆,生怕被打被骂,所以别说偏科零分了,某门功课低于八十分回家签字的路上就心情晦暗到想哭。
现在想来真是怯懦的小孩。
那时会想,要是自己够酷就好了,像电视和小说里那些英雄好汉一样,和老师家长口中别人的孩子那样。
后来,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酷:创造。
我根据风靡校园的大兵军旗创造自己的纸牌游戏,小心翼翼的取纸,剪裁工整,然后用笔歪歪扭扭的画下,用心琢磨制定规则,小伙伴们玩得不亦乐乎。
后来又根据经营游戏大富翁和大家喜欢上网,用硬壳纸做出一张原创的大富翁环游网络的游戏地图。
看到校园砌楼的水泥灰,就去偷来,然后在花园边参上水当泥巴玩,堆成一个小台,然后印上自己的手印,第二天凝固后就留在那了……
看完《龙珠》后就心血来潮把自己憋在房间里,用白色的草稿纸裁剪成漫画书的大小,装订成册后便提笔画起了热血漫画。
我还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东西,百变小樱流行时,做过自己的魔法卡;虹猫蓝兔七侠传流行时,就用竹子雕成自己的小剑,玩什么电脑游戏就做什么桌游玩,魔塔啦,泡泡堂啦,帝国时代啦,那时的头脑里简直装满了奇妙的想法。
何其隽妙而有趣又酷的生活。
虽然还是不能轻易把坏孩子们打趴下,虽然还是没能一呼百应,但小小的心里就已填满了自己创造的幸福。
而将这幸福扩大的创造,最后才悄然到来。
是写作。
如同最初画漫画的动机,写作也是因为我看了好多故事,直到有一天,一束光在脑海闪过,就像被一支箭射中,我将自己关在房间,三天时间写了满满十二页的一篇童话,那是小学五年级。
我将自己写的交给语文老师看,她惊呆了,在班上几近过分的夸奖了我,感受着周围所有闪烁而来的目光,那感觉好酷。
就是它了!
命运的轨道扳手在这条线上移动了一点,就那么一点,足够了。
某件事越酷,做起来就越心甘情愿而努力去做,越愿意努力去做就越熟能生巧,于是变得更酷。
一个良性循环的美妙巧合由此诞生。
好多次考试作文拿了几乎满分,好多次被老师表扬,甚至被鼓励着投稿,收到了人生中第一份稿酬,来自小溪流杂志社的25元的支票。
后来当了班长,在小学六年级创建了一个梦幻文学社。
小学生文学社?是不是听起来傻傻的水水的,可越是孩子,办自己喜欢的事时竟然越会认真细致到极致。
从入社就有一篇习作的门槛以划分等级,甚至还制定了一系列社内的积分规则,创建社内图书角,发动大家制作自己别具一格借书卡,每个人取上笔名,制作一张大大的表格贴在教室显眼的地方,记录社员的等级和积分以示表彰……
在当时,入社不仅象征着得到老师的认可,象征可以共享借阅教室后社内办的图书角课外书,而且更是才能的身份证明,所有同学都争先恐后的加入,在那时,一份入社习作评分90分给的等级就能把一个孩子乐得合不拢嘴够谈好久 ……
班上最桀骜不驯的坏孩子看我的眼神也变了,他们居然也会有佩服了。
在路边抓螳螂玩儿时,遇到班上漂亮的女孩,她会俏皮的说,怪不得你写的东西那么好,原来这么会享受生活。
甚至爸爸奖我课外书时有一次还特意在扉页写了一句:送给同事口中的小作家。
那时,我才知道,无论是在同龄人中还是大人中,原来写作都是一件酷酷的事情。
而从最初的为了酷酷的感觉和荣誉走来。
写着写着自己就变了。
原来,文字还可以那样让自己舒服,原来还可以由自己创造一个世界,原来……所有的我无法做到的,在这里我都能实现!
原来,不只有怪兽能让人热血沸腾,不只有战斗,不只有正义邪恶,原来这个世界上还可以有那么多挖掘的故事和深刻。
我写童话给自己看。
让一只小狗成为超人,为救人去和雪豹搏斗。
让受伤的白鳍豚留下最后一滴眼泪。
让一个小男孩夜晚去森林邂逅流星,从而闯入奇妙的世界。
让木头活过来成为人,然后去城市里化成火。
有时写着写着就宛若时间深深的藏起来感觉不到流逝,那种滋味,宛若是顿悟又像是经历无限沧桑。
可我厌倦考场的写作,固执的将笔放在课后的疆场。
纵然文笔有锤炼,但来自老师的表扬是越来越少了,到应试为王的高中,写作在他人面前已然不酷。
不酷就不酷呗,依旧写就好了,自己开心就好。
所以哪怕是高中,依旧课余乱写,写满厚厚的几个本子,写日记,写心情,写读书感想,写诸多勉励自己的话,也写点诗……却都只给自己看。
因为,没人再喜欢,毕竟它表面太无用。
那时,甚至老师都不支持,班主任曾在高三严厉的对我说,你现在写这些有什么用?当时我淡淡回答:会有用的。
写啊写,写啊写,写到天黑,写到白昼,写到晚自习三节课全在写,写到有时上课来了灵感就写……
像是固执的把自己揉成了纸团远远的扔出人群,还享受着呼啸而过的风声,无怨无悔。
原来,酷不一定要冷冰冰的骄傲潇洒人前风光,还可以是暖意融融独自静享。
如果要让我现在回头回答那个问题。
它已经有用了,而且很酷,我很喜欢,也有很多其他人喜欢。
这就足够了吧。
爱曾经那个酷酷的少年,我也将势必不失所望,写下去,变成更酷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