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秋天,我虚岁9岁,老大15岁,他上6年级,现在的初中1年级。那一天天气阴沉似水,风也不小,不是周一至周六(一周休息一天,周日才是礼拜天),应该是礼拜天。我家老房子来了一个人,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看上老大的女人。至于她有多高多胖多瘦已经随岁月飘飞得无影无踪,而她的系列行为让我几十年来记忆犹新。
在土炕上,她从针线盒里拿出了剪刀要抹自己脖子,被人拦住了,又出门说要跳房,许多自求死亡的招数要求,就是为了长辈同意搞对象。那天我很害怕,觉得她很恐怖,很任性,很不懂事。其实细细想来,他们才15虚岁,能懂什么,青春期的体现罢了,但那一份为爱去死的勇气或者行为把我吓住了。
在人们的劝拉下,她最终没有得逞。后来若干后,已经成年的他们被现实打回了父母和社会的框内,过起了不那么激情的平常日子,那个因为没有被摘帽的富农身份影响的她,那个宁肯被父亲拿鞭子抽了也要嫁这个男人的她,那个烈性意欲以自杀与社会较量的她,那个被社会捆绑而不得的她,成长为社会一般人。15岁不懂爱情为何物的年龄,她的勇敢值得鼓励,也许是当事人心中无法割舍的美好回忆,对我的影响就是,搞对象是很可怕的,给我留下的阴影久久在刺激着我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