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爱情的时候,很美

风中飘飞的芦苇

年轻的时候,遇到爱情很美。 就如保尔与冬妮娅前两次见面,内心的萌动已经产生特别的好感。他觉得她是特别的,他向来仇视有钱人家的人,但冬妮娅是个例外。她不矫情,自己和她一起赛跑,勉强追上她时,已经气喘吁吁;他会为了她,打第二份工去买件新衣服,理了新发型;他会在回去之后想象她的蓝眼睛,会把她当作知心朋友看待,讲自己所有的事情。同样地,她也会领保尔参观自己家的书橱;和她探讨书的内容;介绍她同她的母亲见面;听他讲他所有的事情却忘记了时间;她会为他梳头发;她欣赏他的热情和倔强,她说话会顾及到他的面子。他们会互相保守彼此的秘密,爱的种子在他们各自的心田开始萌芽、开花。


风中的芦苇花

对芦苇的喜欢不是源自第一眼,因为闺蜜喜欢,所以但凡有去野外的机会,一定会给她带。在这之前我从来不会去想她她为什么喜欢?可自从那次野外替她采花之后,我也喜欢上了芦苇。 我喜欢那种野性,风中飘飞的样子,似乎要挣脱现实的束缚,那种肆意洒脱是我向往却从来未敢跨越的。是被束缚了太久?被压抑了太久?我不敢想,现实的生活是自由的,除去工作时间,所有的都有我自己来支配。 受烈日的炙烤,她也不太甘心。“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古老的诗歌,美好的意境仿佛在眼前,这种书中的美好似乎也轻荡着敲击着现实中的们的心。我仿佛看到那长在半山坡的芦苇正盛,一丛丛在风中舞蹈,芦花飘飘,白白的,软软的,像一簇簇轻盈的羽毛,在风中摇荡。小伙子矫健地一蹦三跳跑到芦苇边,摘下一束,送给心爱的姑娘。提起芦苇,总让人产生这样浪漫的遐想。

图片发自简书App

想起保尔的爱情,就像回到了当初自己恋爱时的情景。那种激动和兴奋,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淹没了。

回首以前,越发觉得自己是个喜欢浪漫的人,我会印象深刻:坐在自行车后座伸开手臂,感受风从指尖吹过的感觉,闭上眼,彷佛童话一般,如今所有的浪漫被日子打破,被生活填满,生活不再是文艺片,而是家庭片,浪漫也更多的是:老婆,这条红色的裙子你喜欢吗?送给你。我说太贵了,便宜点就行。你说,做我的老婆,当然要穿好。呵呵,这种幸福很家常,也很温馨。出国回来带一件礼物,每逢节日的惊喜,其实也挺开心的。有了女儿之后,我们的幸福快乐更多的是来源于女儿。

今日第二天完成如下:

1.更文800字;一首小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2.运动,眨眼,深蹲,瘦身;

3.思维导图零基础动起来;

4.看书30页,完成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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