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药苦口利于病

       活着就好,简单的四个字透露出生而为人的艰难。在人的一生中,无数次与疾病相遇、交锋,如果没有药物,人只有思想意义的存在。作为一个负责任、以人为本的公共机构,是不可能忽视对人自身健康的重视与保障。成立药物监管机构,不仅是维护政权正义性的必需,也是保障生存发展权的基石。然而,药物监管机构并不是随着政权的成立就当然存在的,它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多方面环境和条件的“刺激”与“应激”。

        药品研究是一项历时长、成本高的作业,即使在今天,我们也会对某些疾病束手无策,不仅仅是我们对生物技术认知的有限,还有来自于成本与回报的权衡。如果一种疾病仅仅是少数人的灾难时,我们是否有义务去发现其规律,发明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呢?康墨在《FDA风云史》的叙述中,客观地揭摆了药品研究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正如痛苦的不是我们所经历的,而是我们在经历中所无法回避的反思。

      药品领域的阴谋,并不比其它领域要少,影响更微,结论恰恰是相反,它会带来身处其中的人,无法扼止的情绪波动,每个人都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药物虽然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关系中的矛盾,但至少希望它不再创造新的矛盾,让大家觉得我们作为物质存在,是没有过错的,否则,再好的药,也只能医治生理之疾病。

      FDA之所以大名鼎鼎,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充分体现了生存发展权与政治权利的融合与碰撞。药品从实验室阶段走向寻常巷陌,通常是以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计量,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文化都会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改变,作为药物研究者,是否还能在时过境迁的过程中保坚定初心,知道为什么要出发,向哪儿进发,已经成为FDA执政中的两难选择。诚然,康墨在《FDA风云史》中没有告诉我们准确的、值得公认、信服的答案,但是有了问题意识,或许离问题的全面、真正解决并不久远了。

        基于对国内医药界无能的愤怒,谈及FDA,可能回避一些显而易见的风险,但同时也造成对于某些敏感问题绕着走,总是在叙述中隔靴搔痒,无济于事。能不能将FDA一些成型的做法与经验,以拿来主义的精神在国内操作呢,理论上可以,实践上很难。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的药品立法,对于异国他乡的同类问题,需要的是有意义的修正适用,就像我们打开窗户,新鲜空气流通的同时也难免有灰尘的交换,甚至是蚊子、苍蝇的见缝插针!诚然,国情的差异会造成水土不服,但至少我们要知道,对于同样的难题,并不是没有解决方案,只是我们太容易陷于盲目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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