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在晚饭过后,身边坐着我爱的人,他看书或看电视,我坐在一盏台灯下,身上堆着布料,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将那份对家庭的情爱,一针一针细细地透过指尖,缝进不说一句话的帘子里去。然后有一天,上班的回来了,窗口飘出了帘子等他——家就成了。
——三毛《周末》
题记
《暮光之城》系列书中,17岁的伊莎贝拉·斯旺是有智慧有气质、广受欢迎的少女,因为母亲的再婚,她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Forks)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整篇小说以贝拉和吸血鬼爱德华之间的爱情为主线,小时候读总是感叹男女主人公之间跨越种族甚至生死的爱情,如今再读贝拉离开弗罗里达州奔向西雅图时,内心多的却是一缕缕浓重的乡愁。
贝拉由终年炎热,阳光明媚的弗罗里达搬到美国这个雨最多、最潮湿的小镇福克斯,现在想来,多么像离家千里来求学的我们。南方的同学离开温暖的家乡来到大雪皑皑的北方,北方的同学背井离乡去向燥热的南方,虽同在中国,却也只能感叹:君在长江头,我在长江尾,夜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更有留学甚者,吃着异乡的菜,说着异乡的话,看着异乡的人,走在异乡的街头,也终究会想念家乡的味道吧。
从未离家的我,上大学之后,在上学期间,总会想念的是姥姥做的一碗炸酱面,不管吃过多少面,兰州拉面、重庆小面、山西刀削面、岐山臊子面……心心念念的还是那一碗炸酱面,是姥姥的味道,是家人的味道,是家的味道。回家的路上,虽是奔向家的方向,可那一颗心还是会飘着,直到打开单元门,闻到属于自己家的味道时,一颗心才算落下。记得小时候,我最爱的就是放学回家走进单元门,鼻子一嗅,便能闻出妈妈做的什么菜,再大声唤一声家里宠物狗的名字,等着小狗出来迎接我,看着它摇尾巴的样子,听着妈妈催着吃饭的声音,那一刻,心里的幸福感是爆棚的,似跳跳糖在嘴中炸开的那一秒,似昙花开放的那一刻,似烟花绽放的那一瞬,砰地一声,心中满是甜蜜。
家是什么呢?它是一个地方,也是一种感觉,是你时常感叹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是承载着你许多记忆的地方;是一种味道,别管是那一盘红烧排骨的味道,还是妈妈洗过的被单晒过太阳的味道;它也是一顿爸爸做的家常便饭,是妈妈的慈母手中线,临行密密缝,是姥姥姥爷的宠爱,是家中小狗的依赖。说到底,家,是充满爱意的心房,家人,便是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处。
离乡背井的人思乡之时总会感叹:从此故乡再无春秋,只有夏冬。我却要祝愿所有离家的人,无论春夏与秋冬,愿你抬头时总会看见属于家乡的那一片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