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因吃完团建饭后想回家,女子被同事打到脾脏破裂,数根肋骨骨折。
这是最近在头条转的四川观察节目中爆出的一则真实新闻,从看到此标题就冒出好多奇怪的泡泡,而在看完整个视频后,不禁唏嘘不已。
这则新闻中发生的事真的算是闻所未闻过,震惊后开始同情伤者,好好的应该开心的场合却遭遇暴力,任谁也会大喊无辜受冤。
新闻内容其实很简单:一家物业公司在某饭店组织聚餐,受害人看吃的差不多了,正好来接她的儿子也到了。受害人是该司的保洁主管,儿子看上去二十出头了,她看上去也至少50了。
这样的年龄,如果要求不参加续摊,公司高层肯定不会过分阻拦(凭过往经验而谈,一般会强留下年轻女孩多些),更何况她儿子也来接她了,就更没必要阻拦了。
据受害者的口供,老板娘极力挽留了下,然后还喊保安主管帮拦一下,后续保安主管行动起来造成了悲剧。事后老板娘否认了,当然这也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保安主管对保洁主管及其儿子拳打脚踢,正当年的气盛男子,多人拉都拉不住,他在被拉开的情况下还止不住又踹了受害者一脚,造成了前述的凄惨结果。

这事件的发生都存在着一些莫名其妙,有可能保安主管喝多了就有暴力倾向,也有可能他对保洁主管积怨已深,趁着酒劲报复一番,最终毁了他人也毁了自身......无论原因是什么,这种突发的暴力行为始终要受到法律严惩。
看完后,我不禁回想起自己工作这么多年在几个公司里聚餐后的经历。因为我在的部门属于行政后勤部的,所以无论是聚餐还是年终年会等情况的组织和安排,我们部门都属于付出者。
据领导的意思,如果有聚餐,那安排妥当后的下一摊,或去K歌,或去其他地消遣,总归我们付出部的,都要负责到底直至顺利结束。
这让当时年轻的我很是反感,不能像有些同事一样有小家孩子的要提前离开,也厚不起脸皮说家里有什么事之类的,别人用过的理由,你也要避开。其实,聚餐后,下一摊往往只要财务留着拿到发票结好帐就行了,根本不需要那么多不想留下的人做陪衬,我们其实可留可走,影响不大。
但是我们的直属领导心理不是这么想的,她要和其他部门主管或经理一起留下,是不好和老板说理由离开的,所以同理心,她不想自己一人遭罪,下属们的找理由请先走,她是不同意的。
记不清是经历过几次这样的情况,庆幸的是有同龄同样走不掉的同事陪着,每回也都祈祷举办的少一些。本着不能得罪领导的心态,硬是呆到很晚才回家。
唯一一次我顺利“逃脱”是身体不舒服,脸色很难看,下一秒就要吐了的节奏,领导关心了把,看得出我不是装的就放我先走了。虽然当时我独自一人很不舒服,在地铁站里忍不住吐了,但回家休息后还是听庆幸自己少经历一次难熬的时间。
除了怕二摊浪费时间、不喜欢、无聊,在职场中摸爬滚打的都知道,免费的午餐/晚餐都不是那么好吃的,特别同桌的有老板在,难道不是吗?
不知友友们在公司组织的聚餐后的“下文”有何等经历,想提前离开的是用的怎样的理由呢?当时的心理想法是什么?(喜欢续摊的友友们除外)
不过无论如何,相信不会再有前述新闻里说的那种情况出现了,也希望公司领导们有心与基层员工同乐,等于是给员工发福利的一种,但也能多尊重员工自己的意见,莫将好事最终转化成不利,就得不偿失了,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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