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民主制度竟然收到了印第安土著的启发,这个结论让我大吃一惊。书中提到的美化始祖移民的部分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也可以想象,相对与中国历史书里的简单粗暴的得出结论,以及好了很多,但发达文明的白人,不但收到落后野蛮的土著’救济’,并且连自己的制度都’模仿’,向往印度安人的……不知道这是从不同视角审视的结果----他们也能发现中国好的部分,还是作者刻意强调其观点。
1526年,500名西班牙人和100名黑人奴隶到达了南卡,后来奴隶袭击了他们的主人,逃到了印第安人那里,剩余的150个西班牙人逃回了海底,而那些原本的奴隶留在了南卡。这比五月花号的白人更早的定居在现在被称为美国的地方。
面对真相,需要极大的勇气。这本书读到三分之一,我忽然有了这样的感慨。因为它讲了杰斐逊是个奴隶主,他鼓吹种族主义,不是这件事让我感慨,而是作者这样写让惊讶,因为他没有去’批判’,没有去批判那些不光彩的历史,而是说:我们应该勇敢面对历史的真相,然后去思考有哪种不同的可能……
已经发生了的,我们改变不了,但表面化的掩盖不光彩的过去,这是本能,是满足自恋的需要,连在美国这样不断揭自己伤疤的地方都很难做到——《阿凡达》为何评不上奥斯卡就可见一斑。
但至少这样的声音还是能够存在的,虽然大多数美国人都无法接受。
这大概就是到了“设计师”这一层了吧,但几千年以来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左右历史进程的那个位置呢?又有几个人能够真的去改变历史呢?连直面历史,接受真相都这么难,人类进化的路还很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