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就离开了老家的安乐窝——村校,转到乡镇的小学去读书了,同时也写下了我学生生涯的唯一光环——班长,8个人的班长…;因为全校连我总共九个学生。
在新的学校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乡巴佬,比如说吧,那时候人家镇上的低年级学生吹牛说什么周润发,我以为那个人是街上的某个杂货店老板。
土包子自然会有土包子的待遇,被那些不安分的学渣欺负是家常便饭,记忆比较深刻的是被一个一年级的,一只眼睛有问题的狠家伙叫到楼梯口,无端端地朝我下体踢了一脚,那是候我还没转学,是在村校念书时参加六一儿童节去的。
在我转学到那里不久,那家伙又“亲切”地跟我打了招呼,倒不是他认得我,因为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教室挨着的,他就在我何必,索性地是这次他倒没再给我来一脚,只是英明地发现了一个软柿子而已。
不久后放完星期上学的第一天,校长在集合时宣布了他的死讯,被他自个儿作死的 ——他去爬车!爬货车!小学一年级的人物去爬货车,小学一年级一只眼睛有问题的人物还去爬货车…
我没有笑,但我内心里大仇得报。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分享的另一个故事。
同样是二年级,我转来,大家都是同班同学,班主任号召大家拍手欢迎新同学。
班主任是女的,在村校一年级教了我半年,调了过来,我随后。
我是她的得意门生,那半年确实是的。在这里,她将提名我为三好学生,然后除名。原因嘛,我“调戏”了个女孩子,我们班学习委员。就这样,我错失了扬名的唯一机会,虽然两年后她给我补了个“优秀少先队员”。
当然,这也不是重点。就像一个橘子,刚刚剥了两瓣皮,味道,还在里面。
因为上课时一不小心没憋住,放了个屁,数学老师当众为他作了一首诗:
屁,屁,屁
人生之气,
教它悄悄出气,
它偏嚎声啵气!
他的表情,是淡然。十分淡然,出自内心的淡然。虽然当时我还无法解读出来,但那种神情我印在了脑海里。
难以想象一个八九岁小孩遇到如此囧境能有如此心态。
除此之外,他并无神奇之处。
他与世无争,我胆小软弱,格格不入,很自然的,遛到一块儿。
我每天能有一块钱生活费,用来中午吃午饭。但我很长时间都是早上到学校先买个五毛的冰淇凌,中午在吃一碗五毛的饭菜勉强支撑。
午后在篮球架下面休息的时候,我们坐在一起,好几次,他会拿出回去吃饭时从他父母那里要来的两毛钱,或是一毛;要我去帮他买零食,然后平分。至少是三分之一。
后来,我也会跟他分享一些我的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买来的东西,但我始终认为与他和我的分享有差距。
后来,我们又在同意所中学呆了一年半,同寝室,不同班,我也记不清了。
我的零花钱稍微多点儿了,我买了东西,也会和他分享,跟他学到的。
最近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五六年前的样子,在小学的那个镇上,他家在那里。他迎面朝我走过来,没有认出我,或者是没有看我。
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抱着膀子,慢慢走过去,很淡然。
我心里很高兴,盯着他走过去,本来想打招呼的,怕他认不出我,或者,不记得了。
因为我相信,他只是把童年那些小小的分享,当做微不足道的事。
多年后,我忘记了我敬爱的老师因为我无心的过失而把我从她的好学生里除名的伤痛,也释然了那些欺软怕硬的同学,校友对我的冒犯。但我依然记得我那个话语不多的朋友,和他与我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