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租房屋让我们措手不及,许多问题都是新的,面对这个狡猾的租客,到处设下陷阱,在房屋即将到期,自己找不到下家,却赖着不走。续租合同打着续租半年的晃子,合同里实际只需租一个月,随时可以搬走,这种虚假欺诈合同,我当然没有同意,不惜牺牲一个月租金的代价,坚决要求租期到期马上搬走,最后经居委会协商给予延缓三天交房期,且为了交房,还要求晚上9点交接房屋,被我们无情驳回。
第二次出租房屋,我们显得更有经验,把所有的会出现问题的细节,全部想到和列出。所以,合同中一一列出,叫做先小人后君子。所以第二次租房一周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