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昭鹏律师
今天上午,带两位同事驱车80公里,去胶州市(青岛下辖的县级市)铺集镇走访企业,去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座谈,现场提供咨询解决方案。并参观了服装生产车间。下午又马不停蹄去胶州市市区一家木器企业走访,为了业务也是拼了。
现在企业,尤其是郊区企业往往存在用工方面的问题,一是成本大,二是风险大。其中,企业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没有缴纳社保是普遍的现象,尤其是郊区的生产制造性企业更是存在上述用工不合规的情形。
在返程途中,正思索着如何帮助企业完善用工制度,突然电话响起。接通电话,经过间断交流,得知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告知其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万余元。
又一起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的案件啊!
近期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的日子不好过,降薪裁员调岗等情况时有发生,现阶段的劳资纠纷处于高发态势。这个电话咨询案比较特殊的情况企业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却因为疏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比较悲剧了。
事实上,签不签劳动合同与缴不缴纳社保费是两个概念。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面临双倍工资的支付;而不缴纳社保费,则面临补缴社保费的行政处理和处罚。现实中,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费往往存在四种情形:一是不签合同,也不缴社保;二是签合同不缴社保;三是不签合同,却缴社保,就是本案所出现的情形;四是签合同,缴社保,却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
关于上述第四种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费的情况,我曾经专门写过一篇公众号文章,叫《企业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六大风险》,在此不再赘述。主要是针对上述第三种情况不签劳动合同,却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情况,谈一下我自己的看法。不签订劳动合同,面临双倍工资的惩罚性后果,这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不因你是否给员工缴纳社保费。换句话说,就是你给员工缴纳了社保费,但是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这对企业来讲似乎不公平,企业也感到很委屈,我连社保都给你投了,只是因为没有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要面临11个月的双倍工资惩罚,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吧?!
这个案子单位还有希望么?答案是否定的!
又一个真实的案例,告诉老板们一个道理,能够事先用合同解决的事,就不用麻烦事后花钱找律师打官司救火了。几页纸的合同如果事前签了,几乎没有任何代价;但是如果没有签,这份合同的价值就是4万(本案标的)。
聪明的老板,您认识到书面劳动合同重要行了吗?如果现在还没有和您的员工签合同的话,看到这篇文章后,马上第一时间把合同补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