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那这次庭审他要上堂生动的实习课了”。
“在庭审中针对的永远是证据而不是人,尽量不给同行难堪,更不要说是一同坐在辩护席上的同行。把辩护意见给复印一份,开庭前交给他,交换下意见,尽量不在庭审中有抇互矛盾的观点"。
苏律师与小刘一边说着话,一边整理着书柜里的图书和资料,看着一本本精制的线装书苏律师说;“这些书摆在书柜里,把办公室装点得很有书香气,可很快就会成为摆设。小刘有两件事等开完庭你办一下,你联系一下这家公司,让他们把这套法律之星软件给装在电脑里,这是原版的,如果不经授权在第二台电脑上装不了,这是我给家里的电脑买来装上的,让公司的客服来给装一下,如果费用不是很贵就给主任的电脑和公用的那台也装上,另外想办法找个人给一组书柜装上锁当文件柜使“。
“苏律师,我刚狠了下心买了一套《法律全书》您就给废了,这套软件可以不断更新的,非常贵呢,有了他可方便了。我开完庭就办这两件事"。
有人敲门,小刘去开了门,来的是所里的一位专职律师姓任,苏律师热情的说到“任律师今天有空,是来坐坐还是有事?来里边坐"。"苏律师我有个案子拿不准,您看下午有时间吗?我约的下午一点半来所里再谈谈,你能帮我听听看看能接不能接“。”案子本身谈不上能接还是不能接,只是当事人的要求不合理的情况下不能接,说来听听“
“是个伤害致死的案件,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被害人与准备请咱们做辩护人的第二被告发生冲突后动手打了起来,起因被害人还有一定过错,打架的过程中被害人一直处上峰,后第一被告经过,他是第二被告的朋友,于是第二被告喊第一被告帮忙救他,第一被告认清是自己朋友,随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上前帮忙,一共扎了被害人三刀,两刀分别在手臂上和腿上,一刀胸部制命。卷宗里反映和被告陈述基本一致,现第一被告在押,第二被告取保侯审,在案发过程中第二被告也受伤,左臀骨折鉴定为轻伤。现被告的父亲委托我们做辩护人,并要求能判缓刑。要求判缓刑可以理解,毕竟现在第二被告已经取保候审,但他们要求能确保并写在辩护委托协议中,我就吃不准不知怎么办好了"。
苏律师沉思了一会儿问道:“取保侯审的原因或理由知道吗?他父亲是做什么工作知道吗?”
"取保候审的理由是手臂骨折不适宜羁押,他父亲的职业是交警“。
“法官审理案件时有不成文的惯例,对已经取保候审的被告判缓刑做可能性很大,如果判实刑要上审委会,手续比较麻烦,而判缓刑法官就可以自己决定,这是一般情况。可这个案子特殊,伤害致人死亡的后果,起刑点在十年有一期徒刑,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能在起刑点下判刑都要有说得出口的理由,就不用说判缓刑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能伤没有痊愈,也可能是因为手续麻烦或两者都有而没有收押。如果我是法官会考虑在线下判但不会多到有判缓刑的可能。我估计会在十年左右量刑。被告的父亲是交警,很可能找业内人士咨询过,知道判缓刑的可能不大,但又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告没有亲自实施伤害行为,又是被动挨打的一方,也没有直接唆使第一被告持刀伤人致死,这些虽然都是事实,也确实是量刑中应该考虑的从轻处罚的逐定情节。但第二被告是这起共同伤害案件的被告,又是因为他的召换第一被告才参与进来的,从这一点上看以定从犯都很免强,对第一被告也不公平。总的来说我的观点是判缓刑几乎没有可能,如果被告父亲坚持提出这样的无理要求,只能让另请高明,此外,也不要告诉他分析的结果,他们向别人咨询人家怎么解答咱们说不好,但从你嘴里说出要判十年,他害怕畏罪潜逃了,到时再被抓住往你身上推就是自找麻烦了,他现在刻意回避可能的刑罚,只跟你讨论熊否缓刑的问题,以目前已经取保候审来说事,我认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办这个案子恐怕有麻烦"。
一席话说得任律师有些忐忑,但又不得不承认苏律师分析得非常有道理,就向苏律师求援道:“苏律师您能不能帮我谈一下?”
苏律师没有丝毫的犹豫就说:“你自己谈,不是不帮你,做律师的一定要学会拒绝,学会知难而退,不要怕丢面子,自己办不到的事一定不要免强,放低姿态推掉这个案子。现在你有可能认为我没帮你,等以后你会明白的”。
任律师表面上没说什么,客气的道了谢走了,可心里多少有些怨气,但还是听了苏律师的话推掉了这个案子。
张良勇盗窃案开庭,在法院门口看到了被告姐姐原来请的那两位律师。苏律师走上前打了招呼,又让小刘律师拿出书面辩护意见说:“听被告姐姐说了是你先接了这个案子,时间太紧了又跑看守所又跑法院的就没跟你联系,这是书面的辩护意见,沟通一下,别开庭了再有分歧"。
“苏老师您客气了,有您出马一会开庭我给您拿着包就算完成任务了,被告家里人只告诉我们又请了位律师,没说是您,要知道就应当登门去请教,这可好了被告翻供后还愁庭上不知怎么说好呢”。
“别假客气,翻供的问题解决了,你看下辩护意见,看有没有补充的。我还得求你个事呢,听说你的搭挡是中院前法官,给说个情让我这个第一次进法庭的实习律师上辩护席体验一下,不发言不作笔录,只上去体会一下”。
“好,我先学习一下辩护意见就让他去”。看了几眼就如释重负的说:“老师就是比学生厉害,一听被告翻供就慌了,你的观点和方法都对路没什么补充的,一会以您为主,我现在让他去找法官说一声”。
庭审进行的十分顺利,被告如实供述让公诉人有些意外,在说到被告曾经翻供时也没了气势,被告说了思想波动的过程也赢得了法官的好感,苏律师的辩护意见有根有据,公诉人没有进行二轮发言,庭审辩论结束,被告又按苏律师的意思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不到两小时庭审结来,公诉人没有对辩护人意见有明确反对意见,法官采纳辩护人意见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对庭审,控审辩三方都认为是顺利的。小刘律师也第一次坐在辩护席上,体验了作为诉讼参与人的感觉。被告人的几位姐姐旁听了庭审,看到没有激烈的辩论心里也踏实了许多。原来请的两位律师除了佩服苏律师的思路和对法规的熟悉外,也乐于落得轻闲。
一个星期多一点判决结果出来比预期还稍好些,盗窃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被告满意、被告家属满意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