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她在海边散步,身边是同公司的一个男孩子。
她的男朋友在老家,一个她不太留恋的城市。离开那儿前,她还不知道怎么乘地铁。多年以后,她对老家的印象却只有破败的街道,污浊的飘着饭盒的河流,五元一碗的面。后来她去读大学,去了另一个南方城市。她从小说里知道那个城市,不顾父母的反对去了,但呆了几年又离开了。
她男朋友在老家当公务员。他让她考个教师资格证,在家附近的中学当老师,过平淡闲适的生活。他家新搬了房子。能容得下小两口子和公公婆婆住。还房贷要30年,未来俩人的工资都要用来供房。芬芬不太想生小孩。她的父母不相爱,芬芬对婚姻、对养儿育女没有太多期待。但对方说,如果她不能回老家,俩人只能分开。她不是那种能狠得下心来的人,毕竟他们已经在一起三年,彼此相互依赖,而分开的话以后只能像陌生人一样向路而漠视,芬芬心里情愿妥协。
然而她还是来深圳了。尽管已经找到在老家的稳定的工作岗位,但离正式开工还有半年。“让我去深圳玩一下吧。”男友也同意了。
一来深圳,她就和以前的老同学联系了,对方帮她介绍了一个在外贸公司的岗位。那老同学自己就在那儿工作。
今晚跟她一起的,却是跟她同部门的一个男生。对方比她大几岁。他们无意中谈起深圳的海,相约了一起来看看。
她没提起自己有男友的事。在她心里,他们俩倒也不是这种暧昧的关系。
吹着海风,在这条长长的路上慢慢走着的时候,她忽然决定不回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