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

我是70后,家居落河村,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那个年代,在我的印象中最为深刻的是童年的贫穷、劳作,当然还有精神生活的富足。

记忆中,爷爷是位清瘦的老者,个子矮矮的,顶着黑色的瓜皮布帽,着黑色的面目夹袄和黑色的裤子,是位非常慈祥的老人,也非常疼爱自己的子孙。在我们几个子孙中,对我疼爱有加。当时的我也非常乖巧,懂事理。爷爷有痨病,听大人说黄河鲤鱼能治好爷爷的病,五六岁的我总是到村四周的坑边去给爷爷捉鲤鱼,但每次捉上来的只是些小鱼小虾。尽管每次总是失望,但我从没想过放弃。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坑塘边去给爷爷捞鱼。当时我们和爷爷奶奶住在一个院子里,只有三间土坯房。老人们住东间,我们住西间,中间的房子公用,就这样我们和和睦睦地生活了几年。后来随着爷爷的离世和弟弟妹妹的出生,这种居住状况才发生了变化。

当时农村还是实行生产队,集体劳动,按工分分配劳动成果。有一次,我跟父母一同到地里劳动,大人们争着用镰刀割麦。我们几个小孩便把大人们割下的小麦摞成麦堆。据大人说还给我们算了半个工分呢!我村的小学只是破旧的三间土坯房,据说是牛屋改的,  土台子便是课桌。有的同学从家带个小板凳,而我们家没有,只好蹲着上课。带凳子的同学总是带着凳子走。    一个凳子既要上课时间,更要吃饭时间。我是七岁入的学,有草的时候,放学后还    背着粪箕去割草,然后把草卖给生产队。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割得草有11斤重,居然卖到1毛1分钱。拿到钱后我高兴坏了,但自己没有舍得买上一块糖。那个时候,糖块对我来说就是奢侈品,基本上是一分钱一块。有时候,一块糖要咬成几块和弟弟妹妹分着吃。第二天上午便把卖草的的钱拿去买了三个本子和一支友爱牌带橡皮的铅笔。有时候父母早晨要去劳动,做早饭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和弟弟身上。大人们从水井里用桶把水打好,我和弟弟便分工协作,我负责弄柴火,做饭,弟弟只负责烧锅。饭做好后,我便和弟弟一起玩耍。土地实行承包制后,我家五口人,分到十七亩耕地。那时候,村里只有一台拖拉机,人们大都靠体力进行农业耕作。全村160户人家,只有五头牲口。有头牲口在当时都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好在母亲有裁缝衣服的手艺。从田间劳动回家后,就给别人做衣服。有时要忙到深夜。当时家里没有钟表,只听公鸡叫声来确定时间。忙到三更天的时间很普遍。常常我醒来时还发现母亲点着煤油灯在做衣服。当时做一件衣服只收五角钱。因为母亲的勤俭持家,我们家在81年从山东章丘花了360元钱买了头小毛驴。这几乎全村轰动,人们纷纷到我家来看牲口,并赞不绝口。当时我和弟弟妹妹也感到十分自豪,主动把给牲口割草、饲喂的活揽了下来,也确实没有失诺。直到我考上初中。离家去陆集求学时才把饲喂的活交给了弟弟妹妹。但即便如此,一到周末我还是主动地去干。在小学割草期间,我和几位小伙伴常常跑到离家四公里路的黄河边上去割草。那里水草丰美,芦草    时较多,这种草是牲口较爱吃的。草多的地方往往也是鸟的天堂。当时小水鸡比较多,它们个子很小,比鹌鹑还要小,但它们除了擅长游泳外,还跑得非常快。有时候我也会和小伙伴一起去追小水鸡,和它们一起比赛,可是失败的总是我们。还有一种小鸟,我们叫它鹅拉。它常常会在夏初时在狼尾巴                   

下面做巢。一次雌鸟能产下4-6枚蛋,从发现蛋到孵出幼鸟大概2周的时间。从幼鸟到能飞大概也就这么长时间。有时候我们这个周末发现是蛋,下周来就是幼鸟,等再次去的时候鸟巢就空了。上学的时候思想也往往开了小差,琢磨着小鸟长得多大了,会不会被别人端走,会不会也会飞走……因此对老师突发的提问往往是答非所问,当时也会遭到老师的一通责骂,甚至挨打。那个时候因为黄河往常会发大水,淹没了秋作物,人们只有一季夏粮作为全年口粮,生活过得也并不宽裕。为了节约,父亲常让我们多吃红薯,蒸红薯、煮红薯甚至炒红薯丝,只允许我们吃少许的玉米面做的馒头,吃的我们总是烧心,可能是分泌胃酸过多的缘故吧。有时候父亲也会外出做生意,回来偶尔捎来些东西如板栗        等。那时我们简直比过年还高兴。记得有一次回来竟给我们带来一本彩色小人书《骄傲的小毛猫》,并不厌其烦地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和弟弟妹妹听。虽然过去近30年了,我的印象却依然那么深。我现在也能原原本本地把故事讲给我的孩子听。还有一次,我记得是冬天的晚上,母亲和我们在煤油灯下,围在砖砌火炉周围说着话等待着吃饭。父亲从外地回来了,推门而入,嚷着:“孩子们,快来看看这是啥!”从干    的大提包里拿出一个圆瓶状的东西。我和弟弟妹妹急忙冲上去,抢起来都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不料,父亲便举得高高的,快步拿到油灯下,便逐字读给我们:“猪肉罐头”。当时用菜刀把罐头切开,里面大概有十几块猪肉。父亲让母亲那出碗,倒出一大半先给爷爷奶奶送去,而我们每人只分得一块肉。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吃上肉,谁也不舍得吃,生怕这么好的美食会被过快地吃掉,只是用牙尖轻轻地咬下点咀嚼着、品尝着……而父亲母亲分得的一块肉则给了弟弟和妹妹。顿时小屋里充满了欢笑和温馨。

        那时候,全村没有一台电视机,只有几台收音机,而我们家什么也没有。于是中午放学后便迫不及待地跑到邻居家去听评书,有刘兰芳讲的《杨家将》、《岳飞传》、《呼杨》等,单田芳讲的《隋唐演义》他们的精彩播讲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充满幻想的世界:如果能有杨家的枪该多好,如果能有秦琼的锏多好……夜里和小伙伴常常做游戏,如捉迷藏、猫捉老鼠、老鹰捉小鸡,但也不会忘记听电锅声(演电影时用发电机发出的声音),夜一旦不那么喧嚣,就能听得见。听见后便和小伙伴们循声一路跑着去看电影,几里甚至十几里的村庄都去过。大人们经常嘱咐大孩子必须带着所有的小孩子回来。不过无论大人们怎么安排,也有迷路和掉队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五个去前石胡同看电影《大闹天宫》,回来时却弄丢了一个小伙伴。大人们便起床去找,黎明时才在现场的柴堆里找到了熟睡的他,当然免不了被大人一顿责骂。如果电影在附近村演出,便会在次日凌晨早起到放映处在地上寻找被剪掉的胶片,将它们小心地夹在书本里。下课后会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想想电影里的故事情节。

父亲学过二洪拳,后来才知道是少林小洪拳。晚上,大人们便会去打场练习。没有月光的时候,便会挂起几盏马蹄灯,有时也会指导我们练练基本动作。普通的练习是让人看的,但打乱场和跨功夫时是禁止别人学的。我的理解打乱场就是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散打,除了关键部位外,可以用招式把对手打败。而跨功夫就是练气息,练意志,练极限。有时候即使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下场来也累得连路也走不成。经过几个月的艰苦练习,就会择日在麦场里敲锣打鼓地进行汇报演出,当然也吸引了很多人。压轴的往往是气功表演,有手开砖,头开砖、开石头,也有肚子上开石头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梅花拳派里的醉拳表演,脚步踉跄却有章法,声东击西,指南打北,完全没有什么规律,让人防不胜防。

在初秋,黄豆和花生将要成熟的时候,大人们也会安排我们放学后到地里去看庄稼,主要是怕人偷。我们几个小伙伴便会从家中偷上一盒火柴到地头找点干柴草或干豆叶之类的生    火。导火烧旺后,便把从地里采摘下的黄豆角、花生、玉米之类的东西放在火里烧,边烧边搅动。不一会儿就把火弄灭,开始用小棍子拨东西。由于烧的不均匀,有的生些,有的已经烧焦了。不管生熟,我们便      会抢着吃,弄得手、脸、嘴黑黑的。吃完后才开始取笑别人。浓浓的烟味伴随着朗朗的美声就会传的很远很远。最好吃的就是烧蚂蚱。秋天的蚂蚱形体较大,营养也十分丰富。我们会捉上一些蚂蚱,然后放在生好的火里烧,直到烧得通体焦黄,就可以食用了。有仔细的会把蚂蚱的腹部掐掉,因为腹部有蚂蚱的消化系统有粪便。当然也有不少小伙伴吧整个烧好的蚂蚱一口吞下。对花生、黄豆角、红薯、玉米,还有一种做法叫焖,就是先从地上挖一个灶台的形状,然后在灶台内生上火,烧上大概10分钟左右。灶台及周围的土都被烧的非常热了,甚至沙土已经沸腾了。赶快把花生、红薯等放入灶台,之后用周围的热土掩盖,还要踩实。大概等上半个小时就可以扒开食用了。这种方法做出来的东西不会被烧焦。

在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除了割草、喂牲口、做饭外,我在放学后或者周末便会到田地里拔草、摘绿豆、摘棉花、打药,特别是打药,尽管只背上半桶水,也累地直不起腰来走,一路踉踉跄跄,但我会一直咬着牙坚持把药打完,孱弱的肩膀被勒得肿的很高,几天都退不去。那年家里种了十余亩绿豆,种的一半是毛绿,一半是明绿。毛绿的豆粒没有光泽,个头要比明绿大些,而明绿则小些,豆体显得很光滑也有光泽。如果采摘不及时,绿豆角就会自己炸开,把豆粒落在地上收都没法收。于是早晨天不亮就起床去采摘。中午和早晨在地头吃个馒头、咸菜,喝点水就算吃饭了。只有晚上才能在家里吃晚饭。可是很多时候母亲做饭的时候我就睡着了。父母把我叫醒后,我也只是草草地吃上几口饭便又睡了,累得实在支撑不住。在场里干活也是经常的事情。有时候我会赶毛驴压场,也会帮助大人拾掇场,扬场等。尽管在农活上我不是行家里手,但是我也基本上都会做。秋后冬闲的时候,往地里拉粪,往家里拉土,便成了常做的事情,一般都是父亲和我俩人劳动。我们一起装车卸车,由我坐在车头上扬鞭赶着牲口。当时有点放不下面子,总认为自己赶毛驴车丢面子,但也硬着头皮干下去。

直到85年考上陆集中学后,便不得不离家求学,又开始另一种生活。人总是慢慢长大的,也总是在克服人生一个又一个困难中成长、成熟、成功的。不管面对的困难多大,心中要始终充满阳光,只有这样才不迷失前进的方向,工作如此,做事如此,生活也是如此。

(我爸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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