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亲爱的读者能找到自己生命里的玫瑰,能相守一生,没有猜测和背叛,没有伤痕累累,只有生死纠缠。永远相信且永远热爱。
星空璀璨且辽远
我试将几十亿光年拉到极短
可又终难抵大风狂野
吹远了相见……
《关于玫瑰的事》
原先以为,俩人的故事拿来写本小说总是够了。后来才发现,时光很短,深刻的只不过一两句话,勉强写个题记。惜字点儿,甚至可能没话可说。
从初中一直玩到现在的哥们,在他平淡无奇的大学生活里找过一个女朋友。女孩个子不高,但在同类里算是及格了。当然,她比他矮一点,凑成个最美身高差。
据他讲,他是在一次会议中认识玫瑰的。她和他一样平平无奇,可就是那一见,就好像是见到了与他灵魂契合的白天鹅。当然,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会议马上开始,女孩坐在前排,拿个小本,看起来很像个三好学生。哥们推开门,踉踉跄跄跌了个跟头,把铺好的红地毯绊出个大褶皱。不用说,典型蹩脚式悲剧男主的出场方式,接下来肯定是闭眼低头往角落跑。可哥们不是,他脸皮至少比我厚一些,起身来不及拍土,大摇大摆坐到了女孩后排。
“你真不觉尴尬?”后来我问他。
“你懂什么,我这叫栽出了个浪漫。踉跄是爱情的开端,你懂个屁。”
“好吧,我不懂。不过情节能笑死人……”
我确实不懂,栽跟头能栽出浪漫?
哥们说他坐到女孩后排之后,大部分女生都齐刷刷关注到他这个充满魅力的美男子(魅力可能来源于他的自信,不过,人类的魅力说不清楚,也许是在过程中展现),可唯独女孩没有转过头。哥们在后排只看到她的后脑勺,他便往边上一个座位移了移。嘿!天意作美,第二排坐的人并不多,他可以随便挪动他躁动不安的屁股。在后脑勺一点钟的角度,他见到了他的“白天鹅”。
“后来她说,她当时憋着笑,但避免被发现,就赶快收敛了。她说对我的第一印象是挺蹩脚,可她喜欢这种蹩脚。在第二次瞥了我一眼之后,瞳孔滞留了一点三六秒。在这一点三六秒里,她说爱上了我。她说这是惊鸿一瞥,是一见钟情。去她的一见钟情,我说这就是见色起意。”哥们说。
“为什么是一点三六秒?”我有点不解。
“额,你这关注点咋和平常人不一样。”
“平常人都会这么问的吧。这数字有特殊含意?”
“没什么特殊含义吧,就电影这么说的,你不觉得它浪漫?”
我这哥们应该是个浪漫主义者,可据我了解他不是啊。好吧,人都是会变的。他的改变肯定是在遇见白天鹅之后,原先嘲笑我天真幼稚的他现在张口浪漫,闭口浪漫。爱情啊……
女孩,也就是白天鹅,我给她起了个上档次的的名字——玫瑰。玫瑰浪漫也是书上说的。玫瑰把哥们叫哥,她比他矮点,而且比他年纪小点儿。哥们就勉强答应了。
“ 哥,今天下午没事,陪我去市中心转转吧。咱翻墙。”
“呦,你还会翻墙呐。”
“原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有逼格,听不懂。”
“多读点书,哥。翻就完了。”
驴唇不对马嘴。玫瑰踩在哥们肩上,别说还挺重。
哥们其实一直挺渴望这样的恋爱。冒险,大胆,青春涌动。在炙热的午后起开一瓶冰镇大窑,呼吸彼此橘子味的汗水。和女孩一起翻墙,和女孩手牵手压马路,和她做一切浪漫的事,当然女孩也满足了他一切对青春恋爱的幻想。总之俩人在一起就是很舒服,他想这敢情直接遇见对的人了。
在年轻时候,体验过这极具小说式叛逆精神的恋爱,也该是无憾了。
后来他醒悟,这属于激情犯罪。
哥,我们去公园转转吧。
哥,我们今天去图书馆。
哥,我们周末去哪玩啊?
哥,马上放假了,咱还能见吗?
“能!”
一定能的。太阳下山之后,它还会再升起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要活着,就能相见。
可有些思念,就算活着,也不能见。不能再见的原因是,她回头看了那个人一眼。
玫瑰回家过暑假,她前任去找她。她回没回头哥们不知道,哥们只知道,这事儿玫瑰从没跟他提起过。他觉得这是隐瞒,他认定了这是欺骗,是错误,是背叛。
哥们虽说一门子道理,平时也讲的挺在理。可在外人看来,都是些牛犊子道理,太过稚嫩,不够物质,也吸引不了成年人的眼球。谈恋爱,他算是第一次。
说哥们被绿了?也没什么确切证据。就算玫瑰回头了,也可能只是看了看,转过头再看哥们,觉得还是眼前这个实在靠谱。可玫瑰回头再转头,这段时间太长了,哥们没等得及,跟她说了分手。哥们是个固执的人,发了决定,没人劝得过来,还一股脑的自信。说明白点叫自以为是。
在校园教学楼的拐角,玫瑰回过头,哥们低着头。哥们抬头,看见玫瑰模糊在人海的背影。
……
玫瑰,我们去爬山吧。我的家乡有座不算出名的名山,我从小爬到大。爬山有助于放松身心,爬到山顶大吼一声,可以瞬间清空记忆里的所有阴影。
玫瑰,我答应你去爬山。你能不能……
哥们没说出口,他只说了答应玫瑰去爬山,没说出后面的话。爬一次山是他俩的山盟海誓,而他还是觉得不可能了,而且他总觉得,玫瑰只是生命里的路人。他觉得,玫瑰回来,还会再走,不如让她就住在记忆里。他觉得,玫瑰的世界他进不去,别人也出不来。哥们的一套理论成功给哥们自己洗了脑。
外卖横行的世界,马车书信不再浪漫,新油翻滚的油条小店不再讨喜,它们落伍了。爱情不等人,玫瑰谈恋爱了。玫瑰没和那个人在一起,她和一个经朋友介绍的人谈起了恋爱。
“玫瑰,我们去爬山吧。我的家乡有座不算出名的名山,我从小爬到大。”
哥们从没有想过,他想过很多的时候,玫瑰怎样想。他提分手时多么决绝,现在就多么自我挖苦。他只觉得当时是玫瑰对不起他,但又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他没考虑太多,比如玫瑰被分手的那天下午,她是怎样一个人哭着走完了那段回宿舍的小路。不过他坚信就是那样,他本来就是个自以为是的人。他从没想过玫瑰怎么想,也不给她雄辩的机会。
他料定,事情就该这样结束了。一切有过的美好在梦醒时分都成了浮光掠影,成了刺痛。离别来得乍然,他不知道是错过了玫瑰,还是玫瑰错过了他。
再次爬山,是我和哥们去的。小时候就一起去,这次却越发觉得有感触。火车鸣笛穿越山野,穿越平原,穿越再熟悉不过的乡村小道,穿过记忆来到眼前。眼前的北方抵达冬天了。山林已柴干失色,一棵两棵三四棵。等到繁星挂满北方的天空,难得的美丽眷顾山野。
等到难得的美丽眷顾山野,那就当你也随我来过。
哥,我们去公园转转吧。
哥,我们今天去图书馆。
哥,我们周末去哪玩啊?
……
哥,我们去爬山吧……
……
“玫瑰,我爱你……”
在那个枫叶发红的初秋,哥们没说出来这句话,他的青春也应该没有就此结束。可玫瑰对他说过这句话,她说她爱他,不知是真是假,哥们当时全信了。
陪伴了哥们为数不多天数的玫瑰走了,哥们还是全然的发懵状态。他不知道是自己错过了玫瑰,还是玫瑰错过了他。他不知道这算不算错过。如果拥有过,那结局就称得上是错过。
一次朋友聚会上,我见到了玫瑰。她有些成熟了,我和她聊起那些岁月。她现在还跟着那个男孩,没再变过。他们准备订婚了。她让我给哥们捎句对不起,她说当年她没回头,却拗不过哥们的固执,微信也加过哥们,他却死活不肯搭理她,所以就没再有过交集。
哥们说不再联系她,是因为想要她懂得如何尊重现任。他也不想再有什么瓜葛,免得打扰她的幸福生活。实际上我知道,哥们这局输的很惨。
年轻的时候,遇见也许是经意的,可离别往往不经人意。随口抛出的离别,竟不知就是擦肩错过的一生。原来让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就此诀别,不需要生死不舍,不需要现实阻隔,只需要一方故作决绝,然后保持决绝。
他后来也没再提起她,他把她埋在了回忆里。原来慢慢想通的离别,才最是悲伤刺骨的水到渠成。
外卖横行的世界,马车书信不再浪漫,新油翻滚的油条小店不再讨喜,它们落伍了。
我想不是吧,我还不愿意它是的,它也定然不全会是。只要多些理解,少些固执,这长长的一生,总能遇见和你臭味相投的人。错过的玫瑰,可能本来就不属于你。而你,也终能找到你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