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县域层面制度建设已基本完成,但各项机制体制都还只是在探索完善的初步阶段,作为整县推进的重塑原来教育体系的变革性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是教联体改革持续推进、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要持续完善细化教联体改革的机构设置、教师编制设置、教师交流激励政策、财政保障机制、政府督导评价等制度,做好“两个对接”和“两个界定”,确保教联体学校的有效运转和良性发展。同时,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在改革探索中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优化制度,以适应qc融合型教联体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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