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文章到半夜,就像《当哈利遇上莎莉》哈利袒露心声时说的那样:“若要共度余生的人是你,我希望余生尽早开始。” 当我意识到写作这件事对于我整个生命的意义时,我只想快点“知行合一”,管他是不是自嗨,管他是不是鸡汤,管他是不是观点混乱,论据不足,文笔拙劣,只是想快点开始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而已。
有文章说人和人的差距在于对未来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我倒是觉得对未来的确定性决定的不仅仅是人们之间的生活水平的差距,更多的是幸福感上的差距。
今天有朋友问我半夜不睡觉写文章到那么晚做什么?我居然无比笃定的回答:“教英语是我的饭碗,写作是我的梦想。” 回答完自己都很诧异,自带矛盾体质的人突然对自己要做的事情有如此清晰的划分,而不再是自我拉扯式的想:“是该继续教书呢?还是改行从事写作呢?教书我并不喜欢,写作又不能糊口,到底该怎么选?” 其实干嘛非要自寻烦恼的做选择呢?一个是安身立命的本领,一个是坚持很多年也割舍不下的爱好。有现实也有理想,还不偷着乐去。
把笑声藏在被窝里,却藏不住春风般时时扑面的幸福感,这得益于身心的统一,知道生活里该做什么,想要做什么,心里怎么想,行动便紧随其后,没了从前的拧巴,身心都松快了许多。在读书方面的拧巴劲儿也消失了,既然打算一直写下去,就有必要多读一些谈写作方法的书,这是放花的架子,至于要摆什么种类的花,全凭个人喜好,很喜欢刘瑜,韩寒的文笔,就多读他们写的书,揣摩也好,背诵也好,努力改良语言的品种,开出愈来愈美的花,才是王道!其他书籍权当是消遣,喜欢就多读一些,可以选章节读,可以略读,可以稀里糊涂的读,也可以放弃,总之一句话:全看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