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故事的主角是我的同事,一个叫做王方另一个叫做岳光宇,他们是好哥们,一被子的朋友。
先说岳光宇吧,人称思哥,他身材五短,孔武有力。患有严重的阅读、语言障碍,用我们的话就是说话时候舌头上像缠着个袜子。他是我们团队的一个小管事的,你可以把他理解为我们团队的掌印加秉笔大太监。因为手上有权,平日对我们极尽压迫之事,用比较流行的话就叫霸凌。
被他欺负久了,我文人脾气爆发,总想唇枪舌剑一番。于是一日我就写了首狗屁不通的小诗。
月光与狗
------泰戈尔
月光照在我的左手
而我的右手牵着我的狗
月光与狗
牵绊着我的双手
我属了泰戈尔的名,然后发进了我们的群里。心想他岳光宇平时看小说都得找注音版,外国人连詹姆斯跟张震岳都分不清,肯定发现不了我在骂他狗。谁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因为他的阅读障碍,所以不管看到什么字,他都会不自觉的读出声来,而对自己名字的熟悉,使他第一时间就发现我在骂他。之后可想而知的对我的恶毒辱骂在这我就不谈了。
思哥貌似刀枪不入,但是还是有人能治他的,那便是王方。王方人高马大,身材魁梧,却生了一张两个婴儿肥大脸蛋子的娃娃脸。你可以把他想象成长了麦兜脑袋的金刚狼。
王方此人跟岳光宇说话,三句话不离裤裆。他的口头禅是‘我要摸我思哥鸡’,这句话在王方嘴里就像nba球员嘴里的口香糖一样,常年含着,闲着就嚼两下。再比如上文说到对于岳光宇的口齿不清,我们都说他舌头上缠着袜子,而用王方的话就是像嘴里含个jj,你就说脏不脏吧!
而且王方尤其擅长通过对一句话不断的重复来加强效果,也就是墨迹。据说王方彻底征服岳光宇是当时他俩住在一个宿舍,一次午休时候,岳光宇不知怎么就招惹了王方,而王方不打不骂,不作不闹。用了整整一中午、两个小时,就在岳光宇的耳边墨迹一句话:‘无耻狗x岳司徒,天天天天食便便!’四个天字说的是百转千回,具体说了多少遍不得而知,但是据说那段时间只要岳光宇一沾枕头,就梦见自己在吃屎。
后来因为工作调整,我跟王方等几人分到了一个大宿舍,接触多了,也就慢慢了解了他俩一被子的感情。
一帮老爷们一起住,睡前肯定得侃一会。每次我们一聊到岳光宇,王方总是极尽溢美之词。直到一天,不知怎地说到洗澡了,然后王方就给我们讲了他跟岳光宇一次一起去洗澡的经历。其间王方用大篇幅的文字,举例子、作比较、列数据等说明手法详细的向我们描述了岳光宇胯下的魁伟,还伴随着吞咽口水的声响。躺在床上的我直听得满头冷汗,脊背发凉。
这件事就像一根刺,扎在我心头使我总是耿耿于怀。终于有一天,在跟一个与他俩同时来单位的老同志在吸烟室单独抽烟时,我把话题从勇士的球风转移到名宿魔术师约翰逊,再聊了聊他那妩媚的同性恋儿子,一切平滑而自然。
我擦了擦手汗,貌似随意的说:‘他们同性恋咋想的呢!真不懂,哈哈哈,大哥,你说王方跟岳光宇他俩有没有事?’说罢我的视线透过唇边的烟雾,紧紧的盯着我同事,不想放过一个表情。
大哥听到我说起了这个话题明显一愣,嘴角不自然的抽动了两下。视线垂在地上一个无意义的角落,像在思索着什么。接着又紧裹了两口烟,又用拿烟的手挠了挠头发。在烟灰和头皮飘落之际老大哥坚定的说:‘我觉得,他俩也许一定没啥事!’
有事没事,日子还得照常过。缘分到了也好,世俗压力也罢,岳光宇已经跟女友谈婚论嫁,而王方更是早就结了婚。新娘是个同城的姑娘,开朗大方。现在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过去的事就像是去年的云早已随风而去了。
但有的事我没忘,我的诗没忘!那是去年,王方结婚刚休完婚假回来,他看似与他人一样带着新婚的欣喜与旅途的疲惫,但是我总感觉我在他眼中看到了不一样的意味。
中午午休,大家躺在床上,闷热的天气打消了大家吹牛的热情。万籁俱寂中角落传来了王方低低的呻吟。
‘我想摸我思哥鸡,我想摸我思哥鸡……’
王方的声音不急不缓,无休无止。若在平日,被吵到休息的大家早已让他闭嘴了,那天却没人打扰他。因为我们从王方如泣如诉的梦呓中听到了不甘、听到了抗争、听到了悔恨、也听到了妥协。于是我擦干了枕边的泪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洞房花烛娶娇妻
亲朋散尽人语低
王方缘何俯床泣
我想摸我思哥鸡
我觉得,他俩也许一定没啥事!
纯属巧合,如有虚构,纯属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