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丽静在二十年婚龄时,通过法院离婚成功。
当年她和前夫谈恋爱,婆婆不同意,她认为,儿子在国有企业工作,稳定的收入,丽静配不上自己的儿子。丽静那会儿刚下岗,自己就做小本生意,她脑子灵活,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收入比老公的工资高,就是这样,婆婆依然不待见她,始终觉得自己的儿子不应该跟乡下人在一起,丢份。
女儿出生以后,两人因为婆婆的参与经常吵闹,大打出手。老公不再过问家里任何事,女儿整天看到父母亲吵架,性格越来越差火,连丽静母亲看到外孙女的倔脾气,都恨得牙痒痒,等丽静领悟的时候,为之晚矣!
婚姻就在恶劣的环境中维持二十年,女儿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读职校,丽静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能再这样下去,逐然提出离婚。婆婆知道后,可来劲了,找亲戚作伪证 ,说当初买房子的钱(丽静单位的福利房),是她向这些亲戚借的,有凭据作证,总之,这场离婚官司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法院判决,丽静要房子,按房子目前的市场价,折算一半给前夫。
丽静没住在房子里,或许该房子让她想起过去两人不愉快的事情,觉得伤心难过,把它租出去,自己另外租房子住。
本来美好的一段婚姻,因为婆婆的参与干涉,导致两人感情破裂,再者丽静也很强势,坚决与婆婆势不两立,把一个家庭生生破坏掉,着实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