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电影的爆火,从而引发了人们关于“药神”这个话题的探讨,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药神”程勇在病人眼中是救世主,是能为他们带来药救命的神,但是在执法者眼中就是一个违法犯罪,破环法纪的人。人们关于“药神”的看法不一,但是无论是从病人角度,还是从执法者的角度,我们都需要理性的看待“药神事件”。”
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理。但是在生命中人都难逃一病,药物对于治疗疾病更是至关重要。在《我不是药神》中的药神程勇,在最后不为自身利益,甚至从自身贴钱为白血病患者从印度走私药品格列宁,在病人眼中就是能就救他们命的神,而被患者称为“药神”。从道德角度来看,“药神”程勇是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是有情有义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走私并贩卖非法药品,本身就是一种犯罪,法大于情,在法律面前并不会因为道德而不给予处罚。
关于药神事件,我们也需要理性的思考,究起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几方面来看。首先,从药企方面来看,药品格列宁的价格太高,导致大部分患者无法承担而寻求其他途径,从而促进了寻求其他代替药品,走私格列宁的事情发生,但是关于“天价药”,为什么价钱会如此之高,我们也需要理性方面看待,一个新药的研发成本巨大,不仅仅涉及到巨大的投资,更重要的是时间成本。一种新药,从理论阶段的研究,到合成路线的规划,到制药工艺的开发,在到最后把“活生生”的药制作出来,再之后又是漫长的临床研究。一种药品的研发如此困难,也能理解药品的价格,但是药品的定价也需要从患者的实际出发。从国家方面来看,我们国家无法研制种种特效药,从而进口药品,经过关税等一系列过程,导致药品价格升高,而相反其他国家的类似药品,相同药效,也是导致走私药品,“药神事件”的产生。
而对待“药神事件”的发生,我们相关部门也需要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在当今法治科学社会会有“药神”的产生,首先有关部门需要更好的完善关于进口药品的合理定价问题,要从当今患者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效缓解好“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其次“药神”也是给我们国家的一个警示,要更加的关注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条件。
理性看待“药神”,无论我们是从道德角度,“药神”程勇能像一个孤胆英雄一样为患者取药,还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为维护法治的安定,违法犯罪事件必须要有所处罚,用理性的眼光看待,但是正所谓“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扼于风雪,我们于情于理,也需要我们从各个角度审视该事件,用理性的眼光看待事物,法理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