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之郭桓案


这是一起惩治贪污腐败的案例,之所以比较出名是因牵连杀掉的人太多,有关史料记载,此案共计杀掉三万余人,“百姓中产之家大抵告破”。六部官员几乎扫荡一空。

洪武十八年,御史余敏、丁廷告发北平布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与户部侍郎郭桓贪污。其贪污情节严重程度令人发指,具体情况如下:

一、 郭桓侵吞太平、镇江等地赋税,这些地方钱粮无一上交,全部被郭桓饱中私囊。

二、 郭桓贪污了浙西的秋粮,当年浙西的钱粮总共是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交了二百多万石,其余被私吞。

三、 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等,名目众多,花样翻新,郭桓和同党因此贪污了不下两千四百万石粮食。

鉴于数目巨大,同党众多,朱元璋穷追猛打,最后,经过追查,确认六部的大多数官员都成为了郭桓的同党。

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都在其列,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部除了这些官员外,所有侍郎以下官员都被杀掉了。很多部除了尚书一人、侍郎两人外,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了,每个部里最多剩下了三个人。


另外还有地方官员,往下查,各个州县、府县,直到那些富裕户和粮长,很多也被杀掉了。

总共杀掉三万余人,真是有点恐怖,想想六部所有官员都算上,也没有多少人,这三万多人都怎么凑起来的,想必从朝廷到地方官员只要沾边的全给杀了,真是杀人如麻。

关于这起贪污案,《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两个疑点:

第一, 贪污的数目应该有些问题。


当时明朝一年的收入也只有两千四百万石粮食,郭桓一个侍郎,贪污的数量居然顶得上明朝一年的收入,这有点太胆大包天了。

第二, 分析历史上的贪污案,这种案例一般都是参与的人越少越好。因为这样风险更小,而获利最大。在郭桓案中,他居然和礼部、刑部、兵部、工部、吏部的人一起参与其中,这有点不可思议,除非郭桓脑子进水了。

综上所述,这起案件应该是被夸大了,贪污的数量以及涉案人数,都被朱元璋出于某种目的放大了,而且大的有点离谱。

朱元璋整了几个大案子,杀人无数,手下官员们都如惊弓之鸟,很多官员昨天正常上班,今天就见不到了。有人开玩笑说,朱元璋上朝时如果玉带系在肚皮下面,就是要杀人,如果系在肚皮上面,就说明今天平安无事。官员们上朝,很多人每天都在家门口举行仪式:穿戴整齐,吻别老婆孩子,交代家里的债务情况、私房钱藏在哪里,然后诀别而去,老婆孩子则哭着送别。

这在朱元璋当朝的洪武年间,确实不是什么玩笑,而是真实的历史景象,据说很多官员承受不了压力,都想回家种地,但是又不敢提出来而已。

伴君如伴虎,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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