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足够大的实际成就,才可能有资格“启蒙”别人

在现实世界中,有一种人,总是会在各种不同的场合自称要“启蒙”别人。

无论这些人当中的不同个体分别信奉什么样的思想、拥有什么样的观点,这些人当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往往拥有一种共同点,那就是:认为乃至单方面地声称自己的某些观点、想法或者做法是唯一正确的,且很可能不准任何人与自己不一样。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还可能会公然声称:任何与他们不一样的人或者拒绝听从、顺从他们的人,都是“愚昧”“无知”的,也都是“野蛮”“不文明”“未开化”的,甚至可能是“无药可救”的。当某些人公开对他们提出质疑乃至坚定地反对他们、反驳他们的时候,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更是会勃然大怒、暴跳如雷,并且大概率会直接大肆训斥、攻击乃至辱骂那些质疑、反对他们的人。

在大多数正常情况下,除这种人的同类或者和这种人拥有共同利益的人之外,几乎所有拥有基本的理智和正常的认知能力的人都应该能够认清这些人的本质,更应该能够认清这些人所谓的“启蒙”到底是什么行为。


“启蒙”这个词的本意,是指通过教育或者普及知识使人摆脱蒙昧状态的活动。

这意味着,真正的“启蒙”,必然是能够让他人掌握真正有用的实际能力、思想或者知识的行为。任何一种不能让他人掌握真正有用的实际能力、思想或者知识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为“启蒙”。因为,除极少数特殊的人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必须生活在以真实物质为基础的现实世界之中,也必须通过自己的真实能力、实际努力来自主生存。无论是毫无实际价值的空谈,还是不切实际的妄想,都不可能代替现实世界当中的任何真实物质,更不能成为人在现实世界中独立生存的基础。

更何况,只要是实际能力、真正有用的思想或者真实的知识,便一定会有高低之分、对错之分、好坏之分,也必定应当被明确的、清晰的标准检验和衡量。哪怕很多种不同的具体环境之内的检验和衡量能力、思想和知识的具体标准在具体的细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各项具体标准也必然会在任何正常的现实环境之内存在,绝不会只因为某些人的个人喜好、个人情绪或者妄想而消失。

用最简单的话来说,那就是:想要“启蒙”他人,不仅需要足够高的实际能力,更需要公认的资格,甚至需要获得足够大的实际成就。“启蒙”这个词,绝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担当得起的,更不是某些人自认为可以做就可以不分场合、不顾一切地做的。


单方面地自称要“启蒙”别人的人,往往根本不具备“启蒙”他人的实际能力,更不具备“启蒙”他人的资格。

他们之所以只会单方面地自称要“启蒙”别人,正是因为:他们往往得不到除他们的同类或者和他们拥有共同利益的人之外的人的承认,更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除少数因特殊原因而一定程度地掌握某些力量的人之外,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往往拿不出任何可证实的实际能力,更没有获得过任何足以让大多数正常人公认的实际成就,自然也不可能获得除自己的同类之外的任何人的真实支持。他们自称能够“启蒙”别人的依据仅仅是他们自己的那些“我觉得”“我认为”之类的个人观点、个人喜好、个人情绪,也就是各种自我感觉良好乃至优秀的想法,甚至可能完全只是妄想、自以为是或者某些被其他人施加、灌输给他们的观点、想法。他们单方面声称的所谓“依据”全都是根本不能被任何实际行动证实还往往会被某些实际行动证伪的观点、想法,自然也不具备任何实际价值,尤其不可能具备被学习、被参考的价值。

即使是他们当中的少部分拥有一定的实际能力、获得过一定的实际成就的人,他们的能力或者成就也大概率不足以达到足以“启蒙”他人的程度,还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可疑性。因为,无论是实际能力,还是实际成就,都有高低之分。在不同的领域或者现实环境之中,不同种类的能力的实用性、实际价值也是不一样的。而且,在不同的领域或者现实环境当中,“启蒙”他人的具体标准是不同的,也未必完全只由单项的实际能力、单一方面的实际成就来决定。即使是在某一种能力上非常强大、在某一个方面取得足够大的成就的人,也不意味着这个人一定适合在这种能力、这种方面上教导别人乃至具备“启蒙”他人的资格,更不意味着这个人能够在其他能力、其他方面对别人指手画脚。

更何况,对于能够独立自主的正常成年人而言,某些人是否愿意被他人“启蒙”或者是否应该被他人“启蒙”,往往也不是某一群人乃至某一个人可以单方面地决定的,尤其不是那些只会单方面地声称自己要“启蒙”别人的人能够擅自决定的。单方面地声称自己要“启蒙”别人的人往往不会想到或者不屑于想到,其他人和他们一样拥有坚持自己的个人观点、个人喜好或者拥有自己的个人情绪的权利,更拥有在多种不同情况下和他们不一样的权利,除非其他人的个人观点、个人喜好、个人情绪违反公认的正当规则或者侵犯他人的正当基本权益。

事实上,单方面地、随心所欲地对他人说教、指手画脚,单方面地以不合理的标准或者想法要求他人,甚至以实际行动强行干涉他人或者使用“愚昧”“愚蠢”“野蛮”等侮辱性词汇攻击任何不愿顺从自己的人,才是最典型的侵犯他人正当基本权益的行为之一。自以为高高在上,自以为可以随意地对他人说教或者提出任何要求,才是最大的愚昧和傲慢。因为,这样认为乃至这样做的人要么不懂得或者不愿承认不同的人之间的各项实际差异,要么不懂得或者不愿承认其他的人同样拥有正当的基本权益。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所谓的“启蒙”无非只是单方面地要求他人必须和自己一样,甚至是要求他人必须顺从自己。这不仅是傲慢,也是无礼,甚至可能是无耻。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个具备基本理智的正常成年人都应该认清人与人之间的正当界限,更应该时刻认清自己是谁。

即使是真正获得足够大的实际成就的人,也绝非无所不能或者可以随意指点一切;即使是真正拥有在某些情况下一定程度地“启蒙”他人的能力和资格的人,也绝不能随意滥用这样的能力和资格。

毫无任何实际能力和实际成就的人,更应该在大多数情况下谨言慎行,以免给自己惹来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麻烦。尤其是那些总是在事实上给那些原本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造成麻烦的人。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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