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那个背后纹关公的特克斯小伙吗?

当我和同伴孤独先生搭车到喀拉峻脚下的时候,售票厅赫然的伫立在那,

当我成为穷游者那天就觉得所有景区的售票厅都像极了一个花枝招展的婆娘,

一边扭动着肢体一边不停的挥舞着她散着刺鼻香气的手帕,一边娇声说,大爷快来呀。

心里却像个强盗一样喊着,快点给老子拿钱来。我的脑子里第一个想法就是逃,可漏洞在哪呢?

我放眼望去这么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山, 别说找到漏洞我们可能就先丢了。

我用自己极其不高兴不乐和的态度死气白咧的买了张票。

我们坐着区间车,上了草原,大片大片的绿色,映入眼里,突然心情大好到忘记了门票的所有事情,

我想如果我是一个画家的话,我会在一幅阐释希望的画里,

涂上让人压抑到看不到明天的灰,再加进去这天登上草原上映入眼帘里的绿, 只一抹就够了。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看见草原,阳光正面金黄,阳光背面翠绿,

有一瞬间我甚至忘记了天空,风吹起时草摇曳起来的弧度,像极了女人柔软的躯体,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拥抱。

不远的半山坡上一对情侣骑着马缓慢的前行,缓慢的好像能永远留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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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里却蹦出了另一个画面,策马奔腾,你是风儿我是沙,

竟然是曾经的刷屏神剧还珠格格,看来湖南卫视没白刷屏。当我还沉浸在影视剧和湖南卫视怎么做到如此成功的幻想里时,

一个戴着黑色镶嵌白条棒球帽的哈萨克少年,骑着白马到我面前。

“姐姐,骑马吗?”带着哈萨克口音一点没有羞涩的问我。

  来新疆以后,这种骑马的商业形式,司空见惯,都是十几岁的孩子,甚至更小的孩子,

骑一小时几十块的都有。像我这种抠门的穷游者,怎么可能去骑马呢。于是我半开玩笑着说,

“免费的就骑。”

“免费的,免费的。我帮你拍照”他一边急切的说道一边看着我手里拿着的相机。

  我还正纳闷,但看到他看我相机的眼神就知道,他就想看看我的相机。

那眼神太像我第一次想拥有一个自己的洋娃娃的眼神。我觉得这交易也不亏!

“那好啊!”我将相机递给他。他从马上下来,看起来应该是个十一二岁,

他看起来挺开心的,帮我登上马,手里拿着相机,选着角度,摆着姿势,挺有摄影师的架势。

但我就不太专业了,这白马就像跟我拧巴作对一样。我脑子里就想啊,

虽然你不是王子,我也不是公主,但你至少是白马呀,我也至少是个女子呀,合作下不行吗。

那哈萨克少年正拍的起劲,完全意识不到,我的紧张和僵硬。

这时候又骑过来了一些哈萨克少年,像看热闹一样,这几个孩子明显看起来大一些,十六七岁的样子,

马的颜色也是各种各样的棕色的黑色的,阳光下,草原上,英俊的少年啊,真是美好呀。

我从马上下来后,开始给这个免费给我骑马的哈萨克少年拍照,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啊,以前就听说,无论哈萨人喝多少酒,都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他在马背上换着各种各样惊险的姿势,那是在城市里生活的孩子身上看不到的自由。

之后我给其他的少年拍照。在拍摄中我最喜欢的一张是,一个身穿蓝衣,一个身穿红黑格子,

在广袤的草原上,一匹红棕,一匹深棕。在蓝天白云下,红脸颊。

反向带着的棒球帽,透着一种自由不羁游牧人的味道。 拍完照片后,他们朝着太阳落下的方向骑马远去,那感觉像极了要去奔赴明天,为名誉而战的勇士,

我呆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痴迷了好久。心中那种英雄梦想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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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孤独先生时,他正以一种极其专注,从未见过的正经且严肃的表情,拍摄远处的的雪山,

我安静的等他拍完,准备在草原的东区找个毡房住。孤独先生说前面路上遇到的小猴子和七七也要到这里了,

晚上可以一起大吃一顿了。我们选了一间毡房,等待着朋友的到来。天边太阳已经开始展示自己最美的颜色去告别这一天。

我一直在想我们若能像太阳一样活着该多好,凌晨第一道光划破夜幕,用30分钟清晰大地上所有轮廓,6分钟炙热了自己,

充满光和热全新的一天开始,一天结束时,用最绚烂的色彩告别。燃烧炙热的一生。

我正思考着这深远的生命问题时,传来了的歌声。我寻这声音走过去。虽没听懂,但旋律却很好听应该是一首哈萨歌曲,

我一边思考着,一边走到人群,一个头顶微秃,带着墨镜的长得很结实,皮肤黝黑的哈萨克中年大叔,抱着吉他,忘我的唱着。

那感觉就是这大草原是我家的,欢迎你们来做客,我来给你们唱首歌。夕阳的映照下,大叔的秃顶都显得特别迷人,

这人吗,主要看你出现在什么场景,一个啥姿态,啥气场。可能所有的东西融合好了,五官张得美不美真没那么重要了。

因为那本身就已经是一幅让人着迷的画了。一首完了接一首,一些旅客在为大叔喝彩着,在这么广袤的草原上,

中国人的矜持腼腆也舍弃了很多,大家都变得豪迈许多,不在吝啬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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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的太过入迷了,几首歌之后才发现,小猴子和七七已经到了,也听的入迷,天色渐渐黑下来。

哈萨克大叔收起吉他说晚上请我们去他们毡房做客。小猴子七七我们回到自己的毡房,

说着我们分开后各自遇到了什么事,一起说笑着在草原上没有厕所的尴尬。

嘻嘻哈哈吃过饭后,我们穿上衣服去看天上璀璨的星星,草原的晚上还是冷的。但是美好的东西会麻痹人的肢体痛苦。

我们各自盯着自己眼中的那片天空,想着自己的心事,我当时在想,原来前人说,好似钻石镶嵌在深蓝色的天幕是这么一回事。

真是太美了,但后来我又想到自己也没真正见过多少钻石,就试着用自己的方式描述那天星空的美丽,于是那天我在日记里写到,

"星空是那个我已经永远失去的人的眼睛,散发的光芒正是他望向我时眼里透出的无限温柔。我想爸爸了。"

小猴子说,我们去听那个大叔唱歌吧。于是我和小猴子去了大叔毡房,刚一进去看到的就是大家围城一个圈,

因为天气冷大家盘坐的腿上都盖着被子,一个哈萨克人手里拿着手摇发电的灯是唯一能照亮这毡房的神器。

而大叔在这样的夜里,在这样的毡房里,这样的草原上,也绝对是唯一的明星主角。大叔见我们进来,就叫我们坐在他旁边,

圈的中间放着的是啤酒和一只碗,大家轮流喝酒,很像一场游戏,大叔就不停的换着歌曲,一些汉语歌,一些哈语哥,

一些唱了一半的,不会了就瞎编,他让我明白了音乐让人喜悦的,他可以很自由,我唱成什么样都是我自己的事,我就是喜欢唱。

后来我开始玩那个手摇发电灯,还真是个体力活儿,我随着大叔唱的歌曲变换着节奏,后来大叔也感觉我是跟着他节奏来得,

于是他也跟我玩起来,歌曲的节奏越变越快,越变越快。最后我卖力的让灯变到最亮,然后,然后,大叔赢了,我的手跟不上他的吉他和嘴。

我想当时我一定特别专注的跟着节奏,以至于表情都扭曲了,只记得孤独先生跟我说,哈哈哈,我这辈子都会记得你摇灯的样子,太特么逗了!

我尴尬的定在那不知道怎么去接这句话了。到了凌晨一点多,我们跟大叔他们告别了,回到自己的毡房睡觉。等待第二天。

后来我无数次的跟别人讲起那个满是星光的草原之夜,那个只有一盏微弱的光的毡房里,那个会唱歌的大叔。

我不明白为何这大叔对我来讲总是念念不忘。我跟一个开艺校的朋友说起这经历。后来,他事业低谷,学校没了,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对未来困惑。突然有一天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现在最想要的就是,在你跟我讲的那个只有一盏灯的草原上,安安静静的唱歌自由自在的唱歌。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何总是一再想起那个大叔,原来,他唱歌只是喜欢,当只出于喜欢一切就变得自由。

原来我忘不了的是那种生活的态度,和自在的感觉。

天亮起来,我和孤独先生同头天晚上结识的骑行少年,一起去徒步大峡谷,其实到最后,我也并不知道大峡谷是个什么样子,

因为我终究是没走到那里,可能对峡谷的幻想,终究没战胜疲惫吧,但是咱们孤独先生是发挥了他的孤独,

一个人坚毅的在前面走着,我在他后面看着他,眼睛像自动装了黑白滤镜,山体大地都变成了灰色,天空变成了白色,

山的轮廓变成灰黑色,最重的颜色就是我们孤独先生,纯黑色的背影,向前迈出的脚步,我立即按下了快门。

后来我把这张照片挂在墙上,起名为《一个坚毅的独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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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先生越走越远,消失在我们视线,我和小少年就准备回去了,我们走了好远,再也不想走了,看见前面有人骑马过来,

我就跑上去,问他们下不下山。这一路搭车,这次搭匹马。这个来自特克斯的小伙和三个朋友来专门骑马的,一小时六十块。

他们的技术很不错。他说上来吧。正要走的时候孤独先生搭了辆当地人的车找到了我们,于是乎他上了另一匹马,

他坐的是马屁股,我坐的是马鞍,下马后听孤独先生形容,我才知道直接坐在马屁股上有多惨。

当时心里顿时对这位特克斯小伙充满无限感激。也对孤独先生投去了无限同情又带点暗喜的目光。

我终于知道马奔跑起来是什么样子了,最重要是我坐在了奔跑的马背上!当时我就把自己幻想成了英雄,

嘴里不停的喊着驾,驾,驾!心里想的是冲啊!杀啊!我终究没敢喊出来的原因是怕特克斯小伙当我是神经病,直接把我从马上扔下去。

故事发展着。后来我们不只搭了人家的马,还搭了人家的车,不只搭了人家的车,还吃了人家的鸡爪子,不只吃了人家的鸡爪子,

还喝了人家的酒,不只喝了人家的酒,还去跟人家漂了流。 所以我们是在特克斯青年拥挤的车上跟喀拉俊说的再见。

是怎么个拥挤法呢?一辆最多五人的车上,坐了七个人,两个坐在副驾驶,后面坐了四个人,还好是在山区,如果在城里就惨了?

车子开动起来,敞开的窗,开车的特克斯小伙,像是在笼子里关了好久的狮子,开始大吼,第一句讲的竟是,

"今天谁也别跟老子谈工作。谁提跟谁急。"然后就哈哈大笑,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张扬的笑,他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嘴角扬起的弧度像是要升到太阳穴的位置来治疗所有的烦恼。我看着他的笑容,就想这可能是我张这么大看过笑的最开的一个人,

比星爷都夸张,可能是我见识短浅,但我确实被那笑声感染,弯曲的山路上,不段的大弯路,速度不但没因此而减下来,

反而是越来越快,我把手伸出窗外,原来速度和风真的能让人感受到自由,车内CD放着李代沫的歌,我们自然而然的大声唱起来,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没有扭捏,没有羞涩。只有越唱越大的声音。和青春自在的味道。

好像回到了不谙世事的年少,几个好友出游肆无忌惮的年纪。或者是成了凯鲁亚克笔下的人物。

关于他们,他们四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80后,一个在政府部门工作,一个在景区工作,另外两个在创业,做运输公司。

这几年大家都很忙,很少有机会经常性的聚聚。他们谈着家乡环境的改变,旅游的开发,他们诉说着回不去的小时候,

那些变了的风光。但是他们没有多少感伤,他们毕竟一直生活在同一个地方,还是可以随叫随到的距离。

有某些时刻我很羡慕他们,感觉很感动,就像我之后遇到的一个塔城姑娘,离开乌鲁木齐回到家乡塔城后,我问她,还回来吗?

她说,“不回了,我要老死在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可能是我太过矫情,每每听到这种话的时候都感动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可是,我想这种温暖的美好,并不适合流浪汉,可能安稳温暖的日子一段看起来很幸福,但终究,抗拒不了回到路上的那种冲动。

所以我们一直遇到别人,一直讲你好,一直说再见。这究竟是幸福还是悲哀,我也不知道。

或许爱因斯坦不只是物理学家,也是哲学家。一切都是相对的,

所以,好坏,也无法定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天黑的时候我们告别了特克斯青年,我和孤独先生和七七搭上了回伊宁小时光青旅的车。

回到青旅后,也是我们驴友间告别的时候,各人走各人的路,就算有天忘记彼此,

记忆永远都存在脑子里的某个抽屉。在之后每个风和日丽的时候,

我总会想起那个带我骑马,笑声夸张,后背纹着关公的特克斯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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