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有过这样一段话:“整个西方人在政治经验上都还比较短浅。能讲这句话的只有中国人。中国政治比西方进步”。由此可见,中国政治还是还是值得我们细细研究的。
1、禅让制(三皇五帝时期)
是中国历史中的传说时代。反映了华夏族即将进入或刚刚踏入政治文明进程。三皇时期,燧人氏教人钻燧取火,神农氏发明种植,制作农具。五帝时期就是传说中的原始部落联盟时期,禅让制是选出部族领袖的惟一方法。禅让制一直持续到尧舜禹时期。那什么是“禅让”?是指统治者生前活着的时候把首领之位让给别人,“禅”意为“在祖宗面前大力推荐”,“让”指“让出帝位”。尧(唐尧)是黄帝以后比较著名的部落联盟首领,尧去世前,尧把部落联盟首领位置让于舜(虞舜),推舜为帝。舜继位,用同样推举方式,经过治水考验,以禹(大禹)为继承人。禹继位后,又举皋陶为继承人,皋陶早死,又以伯益为继承人。这是部落联盟推选领袖的制度,史称“禅让”。特点是:天下为公,选贤以能。

2、夏朝的王位世袭制(2070)
王位世袭制是国家王位由一个家族世代承袭的制度。是继"禅让制"(民主推举部落联盟首领)之后出现的一种政治制度。
禹到了晚年,便四处查访,决定推举夷人首领皋陶为继承人。但是皋陶却先他而逝,无奈,又推举伯益。当禹死后,伯益按照禅让的传统,躲到另一地方表示谦让,由部落联盟中一些有权势的大家族决定继承人,由于伯益的威望和权力都不上启,启即位,(约公元前1988年-1912年),并传给自己的后代。这样,政治权力由"传贤"变成"传子",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公天下变为家天下。
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标志着中国氏族社会基本瓦解,奴隶制社会已经确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随着王位世袭制的确立,以国王为中心的国家机构体制也随之建立起来。
3、商朝的内外服制度(1600)
为了维护奴隶主贵族对努力和平民的统治,商王朝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官僚机构,神话王权,巩固对地方的统治。
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属国,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附属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商王对参加联盟的附属国的控制力是有限的。中央政权与各附属国之间保持较为松散的联系,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除对商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附属国还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

4、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1046)
(1)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候和伯。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
在西周,"周天子"将土地分给王室子弟,功臣或古代帝王的后裔,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③随从作战;④交纳贡赋;⑤朝觐述职的义务。
.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
(2)宗法制。是由氏族公社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特点:严格区分嫡庶长幼,确定嫡长子继承制,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严格等级,大小宗是相对而言的,但小宗绝对服从大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