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想像也不敢想像,为了所谓的"为国之家,为主残身,我心甘情愿"的神经病____要离,有什么可值得赞赏的.
你可以,为了国之家,为主残身,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可是,你有什么权利剥夺自己妻子的生命?只为自己身后留得忠义美名,却不惜以牺牲别人的生命为代价,你有什么权利?你怎能下得了手?你情何以堪啊?你的苦肉计,不但使自己失去右臀,还殃及妻子失去性命,是什么大丈夫?是什么爱国之士?统统是一派胡言!简直就是法西斯!
第一次 ,这么讨厌一个人,太血腥,太暴力了!这个"要离"到底是什么人啊?他有正常人的思维与情感吗?简直就是个变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