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子女准备婚嫁金,才能防止子女后期发生婚变时被分割?
作为父母,总是希望子女一生幸福美满,于是在子女结婚时,我们都会准备一份丰厚的婚嫁金,但是,子女的幸福由他们自己把握,婚姻总会伴随着一些变数,如若子女经营婚姻不善,最终走向分离,除了身心会受到打击,财产也会或多或少有所损失,这就包括我们当初送给子女的那份婚嫁金!
让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璨璨是张总夫妇的宝贝女儿,从小就对璨璨百依百顺、宠爱倍至。
璨璨大学毕业后,认识了男友峻然,两人热恋期没多久就要结婚,张总夫妇本来就看不上家境贫寒的峻然,当然极力反对,谁知璨璨大小姐脾气上来,竟趁父母不注意时,偷拿户口本与峻然登记结了婚。
张总夫妇见木已成舟,只好无奈顺应,既然要结婚,张总夫妇绝对不希望璨璨婚后受苦,于是买房、配车、嫁妆、创业金全都给小夫妻准备好了,价值将近1000万。
然而婚后不到两年,峻然就提出了离婚,理由是两人看待事物的观点经常不一致,璨璨本身就是被宠大的,一言不合就发脾气,日积月累,峻然实在忍受不了,不想再继续争吵不断的日子。璨璨也受够了这样的婚姻,也就同意了离婚。但是,峻然同时还提出了分割财产,包括当初结婚时张总夫妇陪嫁的所有财产,这可急坏了璨璨和张总夫妇,最后双方争辩不下,闹上了法庭。
让璨璨和张总一家没有想到的是,法庭以张总夫妇无法提供证据表明所赠财产只归璨璨一人所有为由,最终审判这些财产为璨璨和峻然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将分割一半归峻然,也就是说张总一家损失了将近500万的财产!
看完这则案例,也许您也会为张总一家打抱不平:凭什么要分一半给峻然?太不公平了!
是啊,这让谁看来都会感觉很不公平,但这就是法律规定的!
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及《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以上两则法条可以看出,当初张总夫妇没有签订“单方赠与合同”,所以只能将赠与财产归璨璨和峻然双方共同所有了。
如此看来,如果财产赠与方式不当,婚姻财产损失风险是非常大的!
那么,如何给子女准备婚嫁金,才能尽量减少这方面的损失呢?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述文件为依据,我们就可以合理运用人寿保险这一工具,实现赠与子女财富支持的同时、又不会因为子女婚变导致财产被分割的目的。
下面,我给大家列出几种投保架构的方案和注意事项,以张总夫妇和璨璨为例:
方案1. 张总夫妇为璨璨买一份大额年金险,架构如下:
①张总夫妇作投保人,璨璨作被保险人,张总夫妇作受益人
②张总夫妇把投保金给璨璨,让璨璨自己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张总夫妇作受益人~
注意:架构②需要张总夫妇签署《单方保费赠与协议》,目的是确保这笔钱只赠与婚内的璨璨个人,与其配偶无关!
这个方案有以下几点好处:
①即使璨璨发生婚变,此保单的资产也不会被分割。
②年金险长期保障璨璨婚后有高品质的生活。我们选择年金保险,璨璨作被保险人的同时,也是年金的生存受益人,后期璨璨每年都可以领到一笔价值不菲的保险生存金,有些年金产品甚至可以领至终身,从而保障璨璨拥有长期富足的生活!
也许您会有疑问:这领取的生存金难道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静儿已经帮您想到了:领取的生存金确实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相比大额直接赠与的婚嫁金来说,每期领取的生存金算是小额度的,每期领到手的钱可能会被花掉一部分,则剩余部分在发生婚变时,即使被分割,损失金额也是很少数的,如此减少损失的方式还是十分可取的!
③以分期给予生存金的方式赠与子女财产,相比将一笔巨额财产直接赠与子女来说,更能防止子女快速挥霍财产,达到细水长流的目的!
④后期如若小两口感情稳定,有了子女,可以将保单的受益人改成璨璨的子女,达到三代受益的目的!
方案2. 张总夫妇给自己买一份终身寿险,架构如下: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张总夫妇二人任意设定,受益人则为璨璨。
这个方案有以下两点好处:
①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属于投保人的,张总夫妇其一作为投保人,所以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张总夫妇,璨璨夫妻即使离婚,他们也无权分割这张保单;
②这个方案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实则属于将一笔遗产赠与璨璨,这笔钱早晚属于璨璨,且只能属于璨璨,无论璨璨与峻然是否发生婚变,这笔钱都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有效规避婚姻财产损失风险!
以上两个方案就是我给大家做的总结,也是我已经开始给自家娃布局、规避她多年后可能发生的婚姻风险的依据,对于为人父母的我们很有参考价值,望请笑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