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的,我刚才真的遇见了个一百多年前的人。TA好像还拖着辫子或者裹着小脚,可能身上还有虱子,但已经识字,还会用手机呢。
事情是这样啊,看了一篇文章,说到了余秀华和邬霞的骂战。一个身体脑瘫诗歌前卫的女诗人余秀华,一个是健康普通的文学中年女邬霞。邬霞在公众号里发表文章,会把自己的照片配图在文中。余秀华跑到邬霞公众号评论区出口无状说人家文章写得不好,长相也不好,还要把照片发在文中,骂她“以色示人”。邬霞很生气,于是就在评论区开始了文字版薅头发撕衣服的大战。这个风波引来一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这位博主认为这个两位斗士的人品长相都不值得讨论,文人就看文章怎么样吧,就如同你吃鸡蛋有营养,别去追问生蛋鸡的容貌品德如何就得了。

难得有这样对余邬大战持有这样观点的文章,不参与骂战,主张文章是文章,作者是作者。赞!我前几天刷到邬霞委屈巴巴地说余秀华骂自己的文章后,一声叹息。然后看到很多站队文章出现,要不支持余秀华,要不支持邬霞,本来两个人的口水战,变成混战,两派人辩论的都不是作品,而是关于容貌关于流量(女性凝视不只是男性在凝视,女性也参与这个物华过程),甚至有阴谋论说是她俩联合玩流量。
今天这个文章感觉不错,博主不是那些无脑斗士。就在这不站队的文章后面评论区依然有战队,同样是挤满了斗士。一派骂余,一派骂邬,还有一派骂博主没弄清时间缘由。最叫我惊得是一条评论:邬霞,余秀华给你带来了这么大流量,否则谁知道你啊。所以你不应该感激余秀华吗?
嚯,敢问这位斗士是未庄来的了吗?鲁迅写的未庄,阿Q住的未庄,一百多年前的未庄。鲁迅老人家告诉大家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张三打李四,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了,被打的也托庇有了名。

那余秀华就因为有名气,所以她就是赵太爷,有绝对的话语权,她可以写文邬霞不能写,她不喜欢邬霞就不可以发照片。赵太爷听说阿Q说自己姓赵,所以叫地保把阿Q找来,打了一顿:“你也配姓赵?”
阿Q因为是被赵太爷打了,所以未庄人对他不免敬畏三分。那么邬霞被余秀华骂了,得到了流量然后红了,如同阿Q被赵太爷打了所以被未庄人敬畏三分。那么邬霞就应该感激余秀华?!这位勇士,你是怎么从未庄穿越到这里的?不知道你是未庄的酒保还是地保,叫王胡还是小D?要不就是吴妈或者邹七嫂?
任何时代,流量都很有价值。追求流量不丢人,只是追求流量的手段有丢人和不丢人之分。
最近关于流量的好戏是宋丹丹的儿子巴图和英达的儿子英如镝。英达多年拒认大儿子巴图,一心宠溺小儿子英如镝。巴图和妻子王博谷直播卖货,英如镝跑到直播间来嘲弄巴图:“你不就沾你妈的光吗?否则谁知道你?”一个得到爸爸全力托举却事业平平的弟弟,一个被父亲多年嫌弃自力更生直播卖货谋生活的哥哥。这样的一个戏剧性的场面,流量闻风而至。嫂子王博谷机智打出横幅“感谢如镝哥送来的流量”。王博谷这一波操作真飒,小丑卖丑送上门的免费流量当然来者不拒。这个感谢是讽刺也是实话。你品, 你细品。难不成和你一样扒人底裤,看看到底谁在沾上一代人的光在活着?答案不是一目了然吗?总不能在直播间把上一辈的恩怨来对质吧。王博谷,赞赞赞,真的是懂事儿媳,能干媳妇。

另一个把获流手段玩得溜的是张兰。大S离婚后再婚,张兰在直播间的常驻节目就是扮演调侃嘲弄大S夫妻日常,又说想念孙子孙女,又说孙子孙女委屈凄惨因为大S不称职。天天那样耍枪弄棒,夹枪带棒针对前儿媳。前婆婆天天炒作,前儿媳大S多次起诉,夹心饼干儿子汪小菲多次发疯。她为流量癫,她因流量癫。
直到大S病急离世,张兰的这类剧目的作戏素材没有了。别担心,张兰就是张兰,现在儿媳和继女继子如何相处是一场新的剧目。贴心后妈和孩子的日常被张兰天天晒,不知道马筱梅能撑多久。------亲妈累了烦了可以发火,后妈你被架上道德展示台上你敢说累嫌烦吗?如果有一天撑不住了,张兰会带着网友一起给你处以极刑。张兰为了流量,卖了儿子,卖了一个前儿媳,又来一个替死鬼新儿媳。她的直播间永远热闹,流量滚滚,她永远刀不停血未干!希望马筱梅做好准备,不会像大S被流量淹得那样慌乱失当赔上健康贴上命。

再说回余邬之闹剧,都是卖文为生的苦逼,相煎何太急?就像公交车上先抢到座位的人嘲笑站着没座的人,然后两人开始了国粹比赛。咱们作为普通网民正好也在这辆车上,你是帮忙谁?人家都正在口舌逞能的兴奋激动中,你去拉架,你就不怕她们会联手反过来问候你祖宗十八代?是两人联手的流量游戏也罢,还是两人半斤八两的撒泼比赛也罢,咱普通人要是不想听就下一站提前下车不听了,要不就听着看着别吱声。安全第一,见义勇为要分场合和对象。
那位,那位要邬霞感激余秀华的那位,你是真的是一百年前未庄来穿越者吗?如果不是,去找你的中学语文老师退学费,是不是他没有给你讲明白鲁迅大师的《阿Q正传》?如果你是一百年前未庄来的穿越者,建议你去张兰直播间,看看借着她的流量能不能把你送回未庄去。一百年后的今天真的不适合你。
文章是文章,作者是作者。不喜欢余秀华,我还是会喜欢她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