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党之大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不仅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定性量纪标准,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使党员能够明确是非界限、清楚自律标准、守住行为底线。作为青年党员干部,我们要把党纪“戒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要明纪律之严,守“心之所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只有脑中常有“戒尺”敲打提神醒脑,才能时刻警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经得住重重考验,走得稳、走得远;否则就会得“软骨病”,经不起风吹浪打,渐渐地失去前进的方向。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干部,必须紧跟时代,深入学习领悟党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只有自觉学习党章党规,深刻领会党的纪律要求,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只有不断学习、反思和实践,将党纪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在实践中锤炼党性,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执行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二要行规矩之正,树“行之所向”。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要把理论知识落实于行动、贯穿于实践,做到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让党纪学习教育之“花”结出累累硕果。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至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对人民“念兹在兹”,做到一尘不染、一心为公、一身正气,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和成效。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行不避险的决心,尽了最大努力,用实干来践行我们对党的承诺。
三要铸忠诚之魂,担“责之所系”。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我们必须将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中去,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责任。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做的一定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坚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防止在“温水煮青蛙”中蜕化变质,在“糖衣炮弹”的袭击下不攻自破,以“安危不贰其志,险易不革其心”的坚定意志全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精神内涵,立起信号塔和标杆尺,让党章党纪成为干事创业中的“尺”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