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儿流浪记(二)

仰望爷爷住过的三楼那间房,反刍着往日的欢乐,我干瘦冰凉的身体得到了抚慰。天边暗云沉沉,我躺着的地面却像暖阳铺床。可是,我快要被雨水淹没了。想到淹没,就知道生命原本是卑微的。干瘪的胸膛还在微弱地起伏,我想最后再呼唤我亲爱的爷爷,但是喉咙里横着哽咽。慢慢地,我耷拉下了脑袋,任由雨水冲刷。雨雾,似一帘挽纱,遮盖住我渐渐冷却的身体……

咦,这不是丑儿吗?只这一句话,我的狗生从此逆转。生命里的笙箫之音未绝,遥渺飘来。那时刻,意识还是模糊的,仍辨得清那声音。眼里有依稀的光晕,看到了那双漂亮的橙色鞋子,在雨里,散发着湿湿的香气。耳旁响起婉言柔语,一只滑软的手在抚摸我。我的毛发,经过雨水的冲洗,密集地覆在额上。她用手慢慢地为我捋顺,一股热爆的暖流在身体里弥散开来,我幸福得如同卧在五彩的天堂。我的眼里旋转着泪水。神奇的上苍知道我的眼泪有限,适时地落下雨。她的衣服沾惹着雨水,润润的,滋养着我即将枯死的身体。将自己脏兮兮的脸贴在她的怀里,有一些朦胧的东西,渐成轮廓。在那一片即将消亡的黑暗中,心灵的宫阙又回荡起铃铛般清越的声音。

她是“临水苑”茶楼的老板娘,经常跟我逗趣,做了几个月邻居,彼此已很熟识。自爷爷走后,多次示意我跟随她。那时我的心里存留着爷爷的身影,婉拒了她的好意。喜欢她笑的样子,响亮干脆,豪爽里透着辣气。她也爱狗狗,时常牵着家里的狗狗来茶楼玩。只是,她家的狗狗气质太过高贵,品相特别华美,哪一个都价格不菲。想着从前在河边遭受过的白眼和嘲讽,我不敢走得太近,只远远地欣赏。人有三六九等之分,狗狗也是如此。

春雨含潮,病了几日后,当春阳再次洒落,我提振精神,感受着并不陌生的新居带给我的亲切,感恩新主人给我输入了爱的能量,让我续接生命的弦音。在阳光下对着远去的爷爷挥挥爪,安心地在这里住下了。从此,我有了麻麻,从一只流浪狗,成功地跻身于宠物的行列。麻麻是个讲究人,带我去打针、体检,还做了SPA。受损的毛发得以清洁舒顺,皮肤变得有弹性又柔润,身上的异味也除尽。那段时间简直不敢照镜子,时时听到惊叹:天哪,这是丑儿吗?帅哦!幸福来得太陡了,我的小心脏有点难以承受。掐指算来,跟随麻麻已快九年,我也将满十岁。用人类的话来说,年事已高。

麻麻不做茶楼生意后,没多久便离婚了,我们开始租房住,从一处流浪到另一处。麻麻玩兴不减,在家里配置了麻将机,每天高朋满座,热闹更甚。献殷勤的男人不少,每天给我们做饭、打扫屋子,还陪麻麻喝酒打牌。四年前的一天,麻麻又在家里跟朋友们胡吃海喝,不知谁进来时忘了关门,我偷偷地跑出去玩了个嗨,却闯下祸事。那个春天的阳光好似火烧,小区里的猫像组了合唱团,整日里咿呀不停。受了影响,我也亢奋异常,竟然在小区里咬了人。事情的起因是一条金毛的挑衅,我哪里见得他狗的张狂,狠狠地还击了,与他对峙许久,嗓子都差点吼哑。不曾想,他家主人拿树枝来打我,紧随着又有几个人来踢我。说实话,我纯属正当防卫。

对某些人类我没有耐性,并非我已经成为宠物而变得骄傲。就像人类一样,当生命进入到某一个阶段,便不愿在一些让自己不愉快或被伤害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是的,从不取悦不喜欢我、不对我微笑的人。我,想跟人类一样活得有尊严!很不幸,他们粉碎了我乌托邦似的梦想,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条卑贱的狗,理所当然地随意踢踏。再也无法控制心头的怒火,凭借矫健的身姿与他们周旋,记不得都咬了谁,在一阵驱赶声中,我惶惶然跑回了家。一场人狗大战后,我是痛快了,却给麻麻添了堵。

那伙人打了110,看着警车停在门口,麻麻愣怔了半天。当警察要带我走时,麻麻疯了般抱住我,狠狠地放话:狗在,人在!狗亡,人亡!那时,我是害怕的,人类的友善和狠毒都见识过,在我粗浅的意识里,他们要弄死我。什么男子汉要有担当、要活得带种,统统想不起来,紧紧地缩在麻麻的怀里,怯怯地望着门口一大群人,鼻翼也不会翕动了。正僵持中,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和麻麻身后响起:你也真是的,本就是一条流浪狗,当宝一样伺候着,往后还会给你惹事,不如让他们带走打死算了。

那声音阴飒飒的,听得我背脊一阵寒。那个男人只知一味周旋于麻麻身边,每日里来讨好麻麻,却忘了“爱屋及狗”。本就很不爽了,因了这句话,麻麻恼恨地对那男人吼一声:滚!就那一个字,我看到麻麻嘴角有干枯的冷意。后来,她再也没见那男人。那次咬人事件以麻麻的赔偿和搬离小区告终。真恨我自己,几口下去,不仅让麻麻搭上两千个大洋,还终止了那段短暂的爱情。我悔过!我是千古罪狗!以后只吃狗粮,再也不沾回锅肉!

那时候,我的哥哥姐姐们除了多儿姐,都离去了。家里最高贵的王子——赛级犬“帅哥”离世后,麻麻在他那特大号的笼子里坐了整整五天。想当年,麻麻带着我和王子去河边散步,王子沉稳的步伐,一身华贵的被毛,骨子里生就的王族贵气和绅士风度,让人间多少的“高富帅”跌下神坛。每一次与王子一同漫步,我的脸上也辉映着光彩,生命里的卑微仿佛被驱散了,我承认这是虚荣心作祟。我像一个警卫紧随其后,为他排除一些不必要的困扰。确实是困扰,总是有人拿着手机猛拍,还争相上前来跟王子合影。更别说那些自以为是的狗了,简直亮瞎他们的狗眼,只晓得围着帅哥叫唤,眼里写满了羡慕嫉妒恨。据我所知,王子的品种极其稀少,本城只有两条,从遥远的米国空运来滴,麻麻买时可是花了大价钱。王子走后,麻麻的悲伤,我感同身受。无奈呵,狗狗的寿命太短暂,无法陪麻麻太久。人狗情未了,愿王子“帅哥”来世还做麻麻的乖儿子。

光阴渐渐老去,但时间一直存在,逝去的只是一段时空。不知为何,我看不到麻麻从前明亮的眼神和清澈的笑容了。每夜,当喧嚣散去,麻麻又提起酒瓶独饮,只反反复复说一句话:醉了便好。为了随心所欲地活着,麻麻放弃了最爱她的男人。其实她心里很痛,但性格里的坚执又推着她继续往前走,这样的性情导致了她注定孤清。看着麻麻天天灌醉夜月,在虚无的狂欢里流着清凛而冰冷的泪,心疼却又无法为她做些什么。一只狗的精神是否充实,活得是否有意义,主要取决于生活态度。那时候,我认为麻麻太颓废了,像一枚飘落于地的秋叶,呈现出一种魂落失魄的残酷美。虽然在与秋风抗衡,还是枯败得快要腐烂。自从成为家庭里的一员,关注的不可能只是自身。而且,这种关注倾洒了情感,很浓烈。当然,无论她选择怎样的活法,我都尊重。她想要无拘束地活出自我,作为世俗的叛逆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关于麻麻的爱情故事,只能陪着麻麻在迷离如雾的月光里慨叹。毕竟,在我简单的认知里,还不能够理解人类的爱情观。

好吧,说说我的情事,这十年来唯一的爱人——多儿姐姐。唯一,我确定!自从多儿姐姐前年也离世后,别的女性再难入我的眼。真是曾经沧海后,只认巫山云。她的俏模样一直飘绕于我心魂,挥之不去。念兹那漫不经心的一眼,总教我心火缭乱。能让狗狗满意的爱情并不多,除去家长的安排就是自己胡乱地野合。而我是幸运的,尤其还曾经作为一只流浪狗。通过自己不懈的缠磨,终于抱得美人归。自从见到多儿姐姐的无绝姿容,在我内心汹涌澎湃的热浪下面,不时又有冰凉的潜流湍湍淌过。她一身白亮的绒毛,细密、飘逸又绵柔,叫我不由地遥望高天的云朵。夜晚,总想嗅着她香甜的气息入睡。她是高傲的公主,气度高华,性情婉柔,眼似幽潭,惹人怜爱,最受麻麻的宠爱。多儿姐姐爱吃鱼肉,麻麻每次给她剔刺都要花两个小时才能装满一碗。多儿姐从不像我在地上吃饭,而是趴在沙发上慢慢享用,每晚还睡在麻麻的怀里,活得太滋润了。这样的狗生怕是很多人也不及。

多儿姐体型巨大,相当于我三个,但我偏钟情于她,没有挑战的狗生是毫无意义的。多儿姐是资深的“白富美”,我是想要逆袭的屌丝一枚。在审美情趣上,人和狗约莫无甚区别。纵然情路艰难,我也决意一试。癞蛤蟆没能品尝到天鹅肉,主要是它们自身格局不够,修炼不到家,除了整天在田间呱呱乱叫,再无别的本事。而我,乃哮天犬转世,心心念念的自然是多儿姐姐神仙般的模样。能够轻易得到的爱情,不稀罕,上一篇里说过,我心气是很高的,我的追求绝不仅仅是回锅肉,心内升腾起的妄念,使我有了一个完满的狗生。关于如何赢取美人的芳心,怎样有了后来的女儿“丑得伤心”,此处省去两千字。每每想起多儿姐姐,心里浪花般飞溅的溪流瞬时变成了波涛起伏的大河。只叹伊人已去,徒留伤怀。如今,看着我们的女儿越长越丑,简直跟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心甚慰!让隔壁的老王见鬼去吧!跟随麻麻这么多年,最喜欢麻麻调侃时的神色,既然这世上有生死离别,何不欢颜以对!那里,我也会去的,多儿姐,等着我!

寒冬来临,街面上很多狗狗都穿着衣服,滑稽透了!跳艳舞还是扮小丑啊。刚才出门就见到一只穿“星条旗”的所谓帅哥,心里那个别扭啊,甭提了。还好,没有将“膏药旗”披在身上,不然,拼着一条狗命不要,非去理论一番。想这世道也是可笑,人类的衣服越穿越少,好些姑娘恨不能裸奔。凛风呼呼地刮,竟然穿着皮靴、热裤,白花花的大腿被吹得乌青乌青的,还美其名曰“美丽冻人”。这年月,看病多贵啊,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正常来说,狗是恒温动物,加之有天然毛皮护体,不易被冻着。温度太低的时候,才有可能感冒。若是成年犬,寒冷的天气里不出门即可,躺在棉垫上就可过冬,穿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做什么,真把自己当人了,切!

这些年跟着麻麻一路走来,见证了人世间的烦扰和漠然。我以为,人类之间总存在一种惯常的冰冷,一如冽风袭面,实在不可取。你看我们见到同类,总是热乎的,尾巴毛摇得簌簌地掉。哪里像人类,住在一幢楼里好多年,也不知姓甚名谁。钢筋水泥阻隔的不是屋与屋之间的距离,是一座难以融化的冰山,时日一长,每一间屋子岂不是成了冰窖,太可怕!常常见人类拿着电脑、手机跟千里之外的人聊得欢,却漠视离自己最近的亲人和朋友,悲哀!麻麻还好,她出门不带手机,她有一颗拥抱大自然的心,整日对着没有温度的手机和电脑屏幕,她说会崩溃,人与人之间需要吞吐出热气来氤氲温存的烟火味。记得家里每次来客人,麻麻会提前打招呼不许看手机,谁要对着手机刷屏,她会毫不客气地说:吃手机去吧。就这点来看,麻麻是心底存着温暖的人,她很珍惜那些向她袒露内心的人。其实每一次的相互倾诉,相当于邀请她做了一回别人心灵的客人。好比我们狗狗,每见一次就热情地对嗅,在彼此身上留下气味。随着气味的叠加,身体里便积存下对方的讯息,想念时,掬一捧来烘热遥隔的空间,将天涯站成咫尺。

曾有个动物学家风趣地说过:不是人类驯服了狗,而是狗驯服了人类。这句话耐狗寻味啊!在我看来,狗狗并不单纯地以动物的姿态存在,早已成为人类的朋友,应当是一种文明的象征。我们和人类一样,从旷野、山洞、原始森林中走出来,一路相随在人类的身边,甚至在危难之时救助过人类。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始终相伴,是人性和文明的见证!我很认同麻麻说的话,在这里与大家共享:宠物不是玩物,不是你随手可弃的一件物什。他们有生命,有灵魂,有聪慧的眼和七巧的心,并且让我的生命也鲜活起来。请善待他们,像善待你自己的孩子!狗狗的自律性需要人类来约束,请好好教他们。请让“流浪狗”这三个字从词典里消失!这世间,唯有狗狗,才是我们毫无功利性质的伴侣!狗狗的身上有我们缺失或已失去的品行,与狗狗相处,可以唤醒内心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我的流浪生涯终结在麻麻的怀抱里,在此,希望我亲爱的麻麻也不要再让心流浪,尽早寻到一处心的皈依!我的麻麻,一个风一样的女子,一个极其善良的女子,祈愿她快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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