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字瞻瞻7——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道德经与孩童生长》

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道德经 . 第五十六章》

大道无形,且道无处不在。若能与道同游,与天地同生,与万物同在,这将是多么令人神往的玄同之境啊。

和其光者,与光芒相遇,不迎合,不抵撞,不退避,与其同往之,随其温和之,伴其盈缺之,此玄同之化也。

同其尘者,居于尘垢处,不恶视之,不践踏之,不远避之,与其同往之,敬畏之,善待之,与其共生之,此玄同之妙也。

上可和其光,下能同其尘,无分别心,存诚意正心,如范文正公所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者,是谓上德之士也。

孩童养育若蒙此“和光同尘”之正念滋养哺育之,则孩童之幸矣。

相信每一个孩童都生性圆满俱足,相信孩童每一个或欢喜、或坎坷之经历均为化育智慧而来,非不喜不悲,乃同悲同喜也。

父母卸载下诸多烦忧与限制,愉心自洽,率先关注自我成长,进而于亲子关系间,做孩童实现其人生梦想的陪伴者、支持者和见证者,喜悦着孩童之喜悦,悲悯着孩童之悲悯,如是之,父母与孩童和光同尘也。

这将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亲子教育玄同之境啊。

天下父母,与孩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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