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人员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人员标准?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官方人员全套标准
一、总人员合计:14 人(注册 7 人 + 职称 7 人)
(1)注册执业人员(7 名)
表格注册证书数量
注册环保工程师4 名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 名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 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2 名
(2)非注册职称人员(7 名)
环境工程(环保)2 名
高级工程师以专业负责人主持大气类中型设计项目≥1 项
机械专业1 名高级工程师同上,大气治理设备机械设计业绩
自动控制1 名中级工程师
烟气在线监测、除尘自控系统设计业绩
工程概预算2 名
中级工程师环保工程造价编制业绩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单独硬性条件,从上面 14 人里任选一人兼任即可)
学历:本科及以上
工作年限:≥5 年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业绩:主持完成中型大气污染防治设计项目≥2 项
资格:持有一级注册执业证书 或 环保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所有非注册职称人员统一要求
职称:全部不低于中级职称(环保、机械要求高工)
业绩:本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大气污染防治设计项目≥1 项(已竣工验收)
劳动关系:全部人员缴纳本单位社保(申报时提供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四、配套企业基础条件(人员之外必备)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固定办公场地、正版 CAD 等设计软件
化验、检测配套仪器设备
完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正常运行
五、业务承揽范围(乙级对应规模)
仅可承接中型、小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设计;不可承接大型烟气、废气治理项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