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道“散步”,可恨!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10月1日,在四川宜宾,一位中年男子在公交车专用道上大摇大摆地散步,其身后,是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因该男子拒不让道,公交车一时又无法变道,不得已,只得跟在该男子身后缓慢行驶。视频中,该男子还不时回过头来,冲着公交车大喊大叫,气焰十分嚣张。网友纷纷对该男子的行为予以谴责。

这件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因此,我们无法得知该男子的行为动机。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其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理由。

其实,在生活中,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以及前段时间上百人在苏州火车站地下通道大跳广场舞,等等。这些都是无视公共秩序、无视他人权益的行为。

人类社会是一个彼此联系的整体,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有可能对他人造成影响,特别是在公共场合。遵守公共秩序,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既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每当看到有些人,面对他人善意的劝告,非但没有丝毫羞愧,反而态度蛮横地说“这是我的权利”“这是我的自由”“你没有权力管我”“你算老几”时,我都很想冲上去告诉他(或她)“你的行为影响到了现场的每一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资格指责你、批评你”。惭愧的是,我只是想想,从来都没有付诸行动。因为,我没有勇气。因此,有时候,我甚至会希望我们的人们警察在面对这种现象、这种人时,能够更强硬一点。尽管他们不是我们的敌人,尽管这只是人民内部的一点小矛盾,但既然是错的,就应该得到纠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的作用,才能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我们的社会也才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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