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继承

1.继承

继承是类与类的一种关系,注意:java中的继承是单继承。

继承的好处: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代码复用。

语法规则: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2.方法重写

如果子类对继承父类的方法不满意,是可以重写父类继承的方法的,当调用时会有限调用子类的方法。

语法规则: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类型及个数都要与父类继承的方法相同,才叫做方法的重写。

3.继承的初始化顺序

1.初始化父类再初始化子类

2.先执行初始化对象中的属性,在执行构造方法中的初始化。

先创建父类对象,然后父类属性初始化,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然后在创建子类对象,子类对象的初始化,以及子类的构造方法。

4.java中的final使用

可以修饰类、方法、属性和变量

1.修饰类:则该类不允许被继承

2.修饰方法:则该方法不允许被覆盖(重写)

3.修饰属性:则该类的属性不会进行隐式的初始化(类的初始化属性必须有值)或在构造方法中赋值(但只能选其一)

4.修饰变量:则该变量的值只能赋一次值,即在声明变量时---常量

5.super关键字

在对象的内部使用,可以代表父类对象。

1.访问父类的属性  super.age;

2.访问父类的方法  super.方法();

子类的构造过程中必须调用其父类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默认调用父类无参的构造方法。如果显示的调用构造方法,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如果之类构造方法中既没有显式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父类又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则编译出错。

6.java中的Object类

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类,如果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明确标识继承另外一个类,那么这个类默认继承Object类。Object类中的方法,适合所有子类。

1.toString()方法

在Object类里面定义toString()方法的时候返回的对象的哈希code码(对象地址字符串);可以通过重写toString()方法表示出对象的属性。 toString()方法可以自动生成,通过编辑器中的source来生成,类似于get/set方法生成的步骤。

2.equals()方法

比较的是对象的应用是否指向同一块内存地址。一般情况下,比较两个对象是比较它的值是否一致,所以要进行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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