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的一件事,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子被撞到,一个小伙子在风雨之中救助。
这本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发生不幸,是任何人都不想遇见的,而风雨中互相救助,是人性的善美。
然而,当我点击下面的评论,看到的,不是感动,而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批评。
所有批评,直指电瓶车,就好像电瓶车犯了多大的天条,即便是受害人,都避免不了这般的责骂。
电瓶车,非机动车到底是怎么了?如此“天怒人怨”。
问来问去,看来看去,除了的确有一小部分电动车有时不守规矩,大部分的,还是在这机动与非机动车的区别上。简而言之,这路是给机动车走的,你一非机动车在这路上折腾啥。
是啊,我们这些非机动车,在这机动车道上折腾啥。
不过,你倒是给我整一条非机动车道啊。
事实上,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本就极为危险。在这个省会城市骑车,我从不敢放松警惕,随时小心翼翼。
在我的眼里,公交车和出租车,就是公路上的庞然怪物,叱咤风云,必须得让。
然而,慢慢地,非机动车正在失去最后一丝地位。
这条道路不能走,那条道路不能过。四处都是禁止令,交警们或彬彬有礼或简单直接,师傅,你占道了,罚款。
你占道了,罚款。
原来。这是真相。
没有提供给我们的路,我们借道而行。
借道而行,是需要钱的。
是的,钱不多,但这样的方式,真的妥当?
电瓶车,真的不能出现在城市里?
我想,不应该是这样的。
堵,不如疏,城市交通问题,我相信绝对不是来自于我们这些小小的电瓶车。
或许,在一味加大执法,查处电瓶车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
譬如我在山东济南,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供非机动车行驶。
譬如对持有电瓶车的人,进行交通规则的学习和考核。
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不要把所有的委屈,都放在电瓶车身上。
违反的,交通规则,有本身不明交通规则的缘故,但更多的,我想,还有无路可走的缘故。
给电瓶车等非机动车,一点地位,可好。
屡禁不止,不只是骑车的人单方面的问题,譬如在宝山路,除非特殊情况我不敢走所谓的辅道,因为公交车太大,也太霸道。
说得难听一点,就算被撞,谁也不愿意被公交车亲吻!
附:个人觉得,一个城市的发展,我想绝对不是以削减电瓶车数量为基准的。甚至从很多方面来说,电瓶车对于城市交通、对于城市环保,都有很好的作用。
甚至这样说,在今天,汽车廉价,任何人都能买得起车的年代,真的逼所有人都去买车了,那时候,是不必要查所谓的“非机动车”了,但是城市交通,就因此变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