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多,读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才带着沉重的心情入睡,读原汁原味的严肃文学也可以有读网络言情小说那样入迷,不忍放手,不同的是,一般网络言情小说很少让人深层次的思考,而名著那是让你深入骨髓的震撼,让你用冷静的思维思考人生。
当看完结局许三观一家都过上了不愁吃喝的日子,许三观还想卖血,这次卖血是想吃盘炒猪肝、喝黄酒,而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这可打击了许三观那颗心灵,他痛哭流涕。读到这里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可笑,一方面又觉得可怜,心疼他。
这本书,不仅仅是讲许三观卖几次血的事,而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讲的是足足半世纪的大众人民生活史。
觉得可笑是因为生活好了,他还去卖血,还满大街的痛哭流涕;觉得可怜是,许三观几次卖血都帮他解决过人生大事,帮助一个大家庭迈过一道道的坎,如今,竟然自己的血受到了嫌弃,这对他自尊是沉重的打击!
对于文章结局,算是好的,受过磨难的人民过上了小康生活,这是时代的召唤,带着时代的声音,另一方面,又觉得是不是理想气息过于浓厚,大儿子一乐肺炎在上海治病,他十天之内竟然卖了三次血,每次还都四百毫升,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两大碗,中途还晕过几次,瑟瑟发抖,竟然都熬过来了,也许是心底的力量还有身负责任的支撑!
总之,结局是大众所理想的,是时代的召唤,是时代的写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