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本《阿甘正传》——平凡不幸的人生中成就不凡人生。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尔斯特•甘的脚下,阿甘把它夹进自己最喜欢的书中,他正坐在萨凡纳州的一个长椅上,向同坐等公车的路人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上学的校车里,阿甘与金发小女孩珍妮相遇(珍妮是一个受父亲“虐待”的女孩)。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之后阿甘又去参军了。在部队里面还被教官夸奖说是智商达到160的士兵。因为阿甘只知道服从命令,也没有其他的杂念。后来阿甘认识了布巴,布巴很热衷于捕虾。两人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
阿甘就要去越南战场了。他去看了珍妮,珍妮在一家店做裸体歌手,遭到了客人的骚扰,阿甘跑过去把那个男人给打了一顿。可是珍妮不领情还说他不能永远的保护她。后来珍妮又嘱咐阿甘遇到危险一定要赶紧跑。
阿甘到了越南,他的上司是泰勒中尉。泰勒中尉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爱国者。他跟阿甘还有布巴说了战场上面要注意的事情。布巴总是跟阿甘说捕虾有很大了利润,说回去之后要买一艘船去捕虾,还让阿甘做他的大副。
有一天阿甘他们遭到了偷袭,对方人很多,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队友们都叫阿甘快跑可是阿甘呆呆地不知道在发什么呆,后来他想起珍妮跟他说遇到危险就要快点跑,然后阿甘就一直跑。等到阿甘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只有他一个人了。阿甘想到他的好朋友布巴和泰勒中尉还在危险区,就往回跑去找他们,结果背了好几个人出来,又跑进去找,找到了泰勒中尉,泰勒中尉的腿受伤了,他不想让阿甘救他出去,想要跟他的战友们一起死在战场上。阿甘把泰勒中尉扛到肩膀上跑到安全的河边。阿甘又一次跑进危险区去找布巴,找到布巴时发现布巴受了很重的伤,但是阿甘还是把布巴带到了河边,在抱着布巴跑的时候阿甘的屁股中了一枪。布巴就说了一句话“我想回家”然后就死在阿甘的怀里。
泰勒中尉被截肢了,阿甘的屁股中枪就趴在床上养伤,后来慢慢转好,阿甘就在医院里学会了打乒乓球,而且很快就成了他的专长。泰勒一直在埋怨阿甘救了他,害他成了残疾人。
战争结束后,阿甘成了英雄,总统还亲手给了他国会荣誉章。在一次演讲会上,阿甘遇到了珍妮,他们匆匆地见了一面,又匆匆地告别了。
后来阿甘到中国参加了乒乓球比赛,为中美建了功。阿甘回国后成了名人。
退役后的阿甘实现了布巴的遗愿,买了一艘捕虾船,还取名叫珍妮号。泰勒来帮阿甘一起去捕虾,可是一直都没有收货。后来泰勒让阿甘去教堂祈祷,或许能带来好运。一天海上刮起了龙卷风,阿甘的船没事,这让他们捕到了很多虾。后来阿甘有了十几艘船成了百万富翁。
阿甘的妈妈得了癌症去世了,在那之前阿甘妈妈告诉他钱够用就好了。阿甘就把很多钱捐给了慈善机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阿甘还自愿帮别人割草不收钱的。后来珍妮回来找他,帮他买了一双跑鞋,晚上跟阿甘一起睡,可是第二天早上珍妮就悄悄地走了。
阿甘穿上跑鞋,决定跑步,他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里去。跑的饿了就停下来吃饭,跑的困了就停下来睡觉,跑到海边没路时又掉个头继续跑。路上有人看见他也跟着一起跑,直到阿甘真的累了才停下来,准备回家。阿甘跑了3年2个月14天16小时。
阿甘收到了珍妮的信,按照上面的地址找到了珍妮。后来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儿子,开始还担心小阿甘会不会也傻傻地,不过还好小阿甘很聪明很机灵。他们结婚之后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他给儿子的书中落下了那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
在影片中阿甘是一个智力较低的人,可是故事的每一个情节都体现出他本质上的善良、纯朴,可以看出阿甘是一个懂得如何去爱的性情中人。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 ,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像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 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 。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