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一个关于喵小姐的故事。
喵小姐不爱猫,反而她更喜欢狗,忠诚又通人性。或许是因为喵小姐小时候爱哭鼻子,又或者她名字里有个字和喵发音很像。她时而疯癫时而矫情,连最亲密的人甚至都不懂她,或许连她自己也不懂自己。她是个名副其实的女屌丝,尽管她自己认为是个淑女。她也自己回忆起码在四年级之前,她文静的跟个哑巴一样,跟陌生人说话会脸红,在吵闹的班级中只有她一个人可以坐在角落里安静到被老师表扬。说实话,这些我到现在也不相信。她很平凡,在人群中会被埋没的那种。可是就连她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何情史那么丰富,也找不出自己有哪一点可以被人喜欢。下面我要讲关于喵小姐的第一个故事。
嗯。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十五岁的时候,她恋爱了。初恋。不知道女孩们是不是都是这样,你们是否还记得那时的自己,胆小,懦弱,自卑。面对着对面的那个高高帅帅爱打篮球,智商情商都很高的男孩,她沦陷了。他说:“我喜欢你,在一起吧,要不先给我一个礼拜的试用期?”你看呐,干脆利落,他勇敢地追寻着自己的心。在闺蜜的怂恿下,她同意了。因为她也喜欢那个男孩好久了。直到后来,我问她:面对未知的一切,哪来的那么大的勇气。她笑了笑,过了好久,她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我没有温柔,唯有这点英勇。我知道,那是杨千桦的《勇》“我也不是大无畏,我也不是不怕死,但在浪漫热吻前,如何险要炫耀绝凌,为你亦当是平地“她不怕为了跟他出去玩,回家晚被爸妈训一顿,也不怕因为感情而耽误学习,尽管在没有他之前,她是一个乖乖女。她只是怕错过。十五岁的她,笑魇如花。
故事的结局几乎和所有的初恋故事一样,他们分手了,和平分手。慢慢相处,才发现彼此并不是很适合。于是很狗血地当了兄妹。直到现在我还在吐槽她。
比起有情人终成怨偶,这种结局还是很让人欣慰的。可能你会问,那后来呢?还有联系么?那个男生上高中之后还会跟女孩书信往来,虽然是网络时代,可是书信别有一番风味。他换了一个又一个,不是滥情,而是还没有找到最合适的那个吧。她也辗转过几个肩膀,现在想想,她对他的感情,就是少女时期的懵懂与爱慕。毕竟,初恋是难以长久的吧。不过喵小姐的初恋还算温情,让她现在想想都还觉得很美好。即使已经忘了当初那种初入爱火之中的感觉。
她会记得他,当然,她更会记得那个当初勇敢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