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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些日子看到江歌事件终于转回国内处理,一条鲜活的年轻生命只换来陈世峰在日本服刑20年,刘鑫回来逍遥自在。江歌妈妈依然在艰辛却竭力地为心中的痛讨一份公道,正义已经迟到了四年,希望在最后的判决结果里不要缺席。
2016年11月中国留日研一学生江歌在东京遇害,因为闺蜜刘鑫和其前男友陈世峰的感情纠葛,面对上门纠缠的陈,江歌为了保护刘鑫让她呆在屋里,自己独自与陈沟通。陈以江歌的生命威胁刘开门,刀刀致命,生死挣扎的每一声求救里,就在一门之隔的刘鑫视若无睹,最终江歌惨遭不测,而刘安然无恙。2017年偶然看到这件事,大概对人性的自私和友谊的凉薄有过深的体会,我一直关注着这个事件的结果。
当时在《与你相逢在纸上》这篇文章里我还质疑:
如果江歌尚且幸存,直面过这么冰冷绝情人心的她还会相信友谊吗?还敢用真心去对人吗?她和刘鑫这余生要怎么去面对彼此呢?
现在看来当时还是太年轻,以为每一个怀罪的人都会负疚。拉辛汗说,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是不会痛苦的。
这么久过去了,刘鑫不仅声称闺蜜的死和自己毫无关系还拒绝为凶手出庭作证。她改名刘暖曦,在网络上利用江歌事件运营自己的IP,滋润又潇洒,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个叫江歌的女孩,在异国他乡收留无助的她的女孩,曾经用生命保护过她的女孩,在刘鑫的世界里早已翻篇甚至被撕碎。 人性的恶在一次次超出我认知的预期。
原来怀罪的人并未觉得自己有罪,而善良的人还在一味放低宽容的底限。
2
就是看到这个事件,我想起了哈桑。
想起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想起拉辛汗说,“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这个周末,我重读了《追风筝的人》,来写写关于友谊的书评。
这是一对阿富汗朋友的故事,关于人性的本质与救赎,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民族的文化、国家的灾难、情谊的脆弱,娓娓道来又栩栩如生,的确是一本令人荡气回肠的小说。
一读再读,是我愿意五星推荐的经典。
年少的时候读小说,关注的是故事情节,追求引人入胜,对主人公形象的着迷。
岁月渐长,眼光也变得宏大而宽阔,创作的年代、故事的背景,思考的方向已经发生了转变。
成长是潜移默化,受益也由浅入深 。
3
关于友谊,关于救赎,关于战争,哪一个层面这本书都让我内心波涛起伏。这一篇我谈谈关于友谊和情感的平等。
斗风筝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大概像我们端午赛龙舟、元宵看花灯一样。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非常尊重风俗。而对于喀布尔的少年来说,一年一度的斗风筝比赛无异于每年我们千军万马过高考这座独木桥一样重要且盛大。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在一次风筝比赛后阿米尔亲眼目睹哈桑为了保护自己心心念念的荣誉风筝而遭受悲惨,却袖手旁观然后转身逃跑,事后他选择忽视、逃避,甚至用拙劣的手段逼走哈桑,以免日夜见到的这个男孩时刻提醒着自己内心的不安。
像极了刘鑫在江歌遇害危难之际选择的冷漠,然而阿米尔终究是良善之人,在7000多个日夜过去之后,终究还是踏上了满目疮痍的故土,去追寻自己心灵的救赎。
很多人惋惜他们童年时期情同手足的友谊,但我觉得从一开始他们之间就没有情同手足过,因为这是一份从来就没有平等过的感情。就像作者说的“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尽管他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时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作功能齐备的相机;尽管他们一整个冬天都在一起放风筝。然而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他是普什图人,哈桑是哈扎拉人,他是逊尼派,哈桑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
根深蒂固的宗教和种族歧视,让这一段友谊根本没法平等相处。阿塞夫对哈桑施暴之前的话虽然残忍,却是事实: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他跟客人玩总不喊上你?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的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阿米尔少爷跟我是朋友。”哈桑红着脸说。
“朋友?”阿塞夫大笑说,“你这个可怜的白痴!总有一天你会从这小小的幻想中醒来,发现他是个多么好的朋友。”
无需等到那个“总有一天”了,随后哈桑被阿塞尔施暴,而哈桑自始至终认定是朋友的阿米尔少爷躲在角落里目睹着这一切,然后转身离开。
那个转身从此永远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和情分,分崩离析就是一瞬间。
哈桑,那个喝过同样的乳汁,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的男孩;
那个平生说出的第一个字是他的名字“阿米尔”的哈桑;
那个在院子交错的树木中追逐彼此、玩着捉迷藏、警察与强盗、牛仔和印第安人,一起追过游牧部落、第一次去看西部电影,陪伴了一整个童年的哈桑。
那个对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
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在他们那个年纪最危难的时候,阿米尔选择了放弃,放弃了去救哈桑,同时也放弃了他们的友谊。
4
在我尚不懂事的时候,我总把世界想象的很热血。
我觉得所谓真正的朋友就是两肋插刀、奋不顾身、勇往直前,遇到的所有困难都会竭尽所能,挺身而出。
如若不能,那就不是真朋友。
大概还是要历经岁月,看世界的胸怀才会像天空大海,偏见和偏执才能慢慢放下。
有的人生而勇敢,他在危难之际的第一反应是冲上去为你献身,就像哈桑;
而还有的人天性胆小,本能驱使他第一反应是先往后退,但是良心、责任抑或情谊又促使他退了后再次转身折回来。
曾经我认为第二种人是无能又令人失望和讨厌的,总以为没有在第一时间、第一反应做出保护你的举动和抉择是一种不爱的表现。
其实这都是自我意识过强所臆想的“我以为”的结果:
我以为我会这么做,所以他人要和我有一样的表现,彼此的爱才算得上价值对等;
我以为勇敢和毫不犹豫是体现情谊真诚的唯一方式。
然而,人本各异。看了很多的人、听了很多的故事、经历了更为宽广的世界,才渐渐明白:真心不一定换得真心,即使能换也无需用同样的方式。
小时候你给我一块糖,而我没有糖,我会把家里带来的面包分你一块;
长大后你借我一次钱,而我没有更多的钱,我会在每一次你心情不好的时候跨越千山万水去见你,陪陪你哪怕什么都不做。
你赠我以A我还你以B;
你予我以物质我还你以精神。
阿米尔会想着给哈桑买黑白电视机,哈桑买不起电视,但会在每一次邻居的孩子欺负阿米尔时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
阿米尔和父亲从没在物质上亏待过哈桑一家,但哈桑这一生都在用自己的赤诚之心感恩他们。
我们在这个社会上的地位本来就不平等,但真诚的情谊它应该是双向选择后平等的结果。
没有说谁付出的更多谁的更值钱,情分这东西有时候还真不好用钱去衡量。至少用我的方式去给你我认为最好的真心。
这两种人,其实都是值得交往的。 因为他们真心一样,只是选择的方式不同罢了。
可惜,刘鑫不是这两者之一,阿米尔也不是。
这就是感情悲剧的起始。
回想江歌案,在17年我知道这个事件的时候其实我是能理解刘鑫的,面对凶手情绪已然失控、开门也许就意味着死亡的情形下,也许换作我们任何一个20来岁的姑娘都会因害怕恐慌而不敢去出门解救闺蜜。刘鑫可能生来就不是像江歌那么勇敢的姑娘,能用江歌对她的方式那样回馈江歌。我们很难在面临真正的生死危亡之际去责怪对方不能“见义勇为”,但令人愤怒和寒心的是她事后的冷漠,不为好友逝去的生命而惋惜,不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难过,反而把这个事件当成生命的污点想永远翻过去,撇清关系。
阿米尔也是生性懦弱之人,如果仅仅是因为懦弱,我们可以选择原谅,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第一种人生来勇敢,在强大的恶势力面前为了自我保护,我们会本能的选择退缩,产生心理上的惧怕。
然而阿米尔内心明白: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的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潜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阿米尔的逃跑不仅仅是懦弱的问题,是种族和出身的优越感让他觉得哈桑不管做出什么样的牺牲都是应该的。说的残忍点,阿米尔逃跑是因为从内心里觉得哈桑不值得自己去冒险营救,这无关乎性格、无关乎一时的情绪冲动,而是一种权衡利弊的结果,是他们这份不平等感情日积月累的最终结局。
哈桑其实比谁都看得通透,即使被放弃、被污蔑,他依然选择为他的阿米尔作出牺牲,因为他对他说过:“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就是那种一诺千金的人,悲伤的是他以为别人也和他一样。这是一个令人心碎的阿富汗友情故事,从中,我们读懂人性,也反省自我。
5
相逢又散去,人来又人往。
受过伤、忍过痛,才会活得愈加清醒、明白又冷冽。
“生活不会让我们失去朋友,它只是让我们认清谁是朋友”。
希望我们遇见自己的哈桑,珍惜且真诚。时光洗礼中成长,但愿年少时的天真到年老还能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