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的鱼109】

周三中午,金阳大道发生一起小车经过黄灯闪烁的路口未减速,与一辆右转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骑行人员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小苏接到“一案一宣传”任务,到事故中队收集宣传素材,出警民警是华哥,一位工龄25年的前辈,小车司机的行车记录仪清晰记录了当时的情况,也录下了司机驾驶室内的声音,车辆播放着周杰伦的【mojito】,副驾驶的女士轻轻哼着歌,看见电动车时,紧张的提醒驾驶员:“哎,哎,哎,快刹车,有电动车。”可已经来不及了。车停在了前方100米处的港湾,下车后,画面停在了那里,慌乱之下,雨刮器被碰到,在中速档,不停的摆动。

小苏把画面回放到事故发生前,天气晴朗,道路是双向四车道的中心隔离机非分道的标准城际道路。黄色信号灯闪烁的路口,右前方路边,有一个禁止停放车辆的交通标志牌,就在牌子前面,非机动车右转车道,两台车占道停车,两名男子正在聊天。因为被挡住,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只能往中间的机动车道偏移,就在这一瞬间,直行的小车来了,事故发生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头部先着地,因为没戴安全头盔,当场死亡。后经过进一步调查,小车司机经过路口车速85公里/小时,超过道路限速80公里/小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本应该减速观察路况的他,后悔莫及。经鉴定,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定性为电动摩托车性质,属于机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且经过血检,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停在路边的两台车违反禁令标志,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这起交通事故告诉大家,交通信号灯中的黄闪灯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前方是交叉路口。开车经过路口看到信号灯黄闪,要确保安全车速、有序通过、注意礼让行人和骑行电动车的其他交通参与者。严禁在路口有禁令标志的地方违法停放车辆,埋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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