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而要把理念变成现实,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近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正式印发,用一把刻度精准的“制度标尺”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量到底、量到岗、量到人。这不仅是一份文件,更是一套覆盖决策、执行、监督、问责全周期的“责任链”,其最终指向是把这条链锻造成一条生生不息的“生态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绿色支撑。
一、从“第一责任人”到“最后一公里”——责任体系的闭环设计
过去,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常陷入“环保局长单打独斗”的尴尬。新规将“第一责任人”明确定义为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负领导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矩阵。更重要的是,规定把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一并纳入,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当责任链条延伸到最基层,环保压力才能转化为治理动力,避免出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断档。
二、“三把尺子”量政绩——重塑绿色发展的指挥棒
规定提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用三把标尺重新定义政绩:
1. 决策前,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环境影响和效益分析预测,杜绝“先上车后补票”;
2. 过程中,财政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确保“真金白银”花在刀刃上;
3. 考核时,把生态文明情况列入干部考察评价体系,审计、督察、考核结果互认共用,形成“数据一次采集、结果多方共享”的监督合力。
当这三把尺子同时量下去,“GDP冲动”便不得不让位于“绿色定力”。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让担当者“无后顾之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激励。新规在追责之外,专门设置“从轻减轻”条款:对主动报告、积极补救、配合调查的干部,可依规从轻;对明知故犯、盲目决策突破“三线一单”的,从重加重。这一宽严相济的设计,既防止“一棍子打死”挫伤积极性,又以“高悬之剑”遏制机会主义,真正让改革者有位、担当者无忧、懈怠者无门。
四、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塑造”——治理能力的系统跃升
规定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列为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意味着环保不再是末端“灭火”,而是前端“防火”。干部必须学会用市场手段(如碳交易)、法治手段(如生态补偿)、科技手段(如大数据溯源)组合出击,主动塑造绿色产业生态。当制度要求干部“既懂经济又懂环保”,就会倒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双碳”课程搬进课堂,催生一支既懂政策又懂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五、把“独角戏”变成“大合唱”——多元共治的社会动员
规定第十条提出,领导班子成员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生态环境保护”。这为社会组织、媒体、公众参与打开了制度化通道。可以预见,随着督察整改向社会公开、公益诉讼渠道更加畅通,企业、社区、志愿者将被纳入责任网络。当政府、市场、社会三手联弹,环保就不再是环保部门的“独角戏”,而成为全民合奏的“大合唱”。
六、结语:让责任成为信仰,让绿色成为底色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接力赛,也是一场攻坚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的价值,不仅在于厘清了多少条职责,更在于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内化为干部群体的价值信仰,外化为可考核、可追责、可激励的制度体系。当每一个决策都量一量生态盈亏,当每一次升迁都称一称绿色斤两,当每一届班子都交得出自然资源资产的“明白账”,美丽中国就不再是愿景,而是可触可感的现实。
把责任链锻造成生态链,今天的制度探索,终将在明天的蓝天碧水间得到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