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是跟置业顾问约定好,交首付的日子,我们提前了10分钟到达目的地,顾问是踩着上班的时间点到的。
他带我们去财务室,刷完卡签完字,出纳告诉我们,收据开完了,昨天顾问对我老公说首付只能开收据,我问了买房的朋友,她们都说开的发票,我对收据都心存芥蒂,现在好了,居然连收据都成了奢望,既然你刷卡之前就知道收据开完了,那为什么不事前告知呢?后来在我的要求下,出纳给我打了一张收条,可是落款盖的却是发票章,这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我自己也是做财务的,借条上盖财务章或者公章才合理的,发票章只能盖在发票上面,难道房地产行业的制度不一样吗?我要求出纳帮我盖财务章,可是出纳不答应,旁边的顾问也帮忙说有POS单,没关系的,难道真是我太小心了吗?我也就不在坚持。
随后顾问开车带我们到银行办贷款手续,中间我们并没有签合同噢,神奇吧!没有签约合同,居然也可以办贷款,难道就是要让贷款办不下来吗?我真不敢往坏事想,虽然心里忐忑,手续还是要办的,开卡,下载银行的APP,把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贷款员,贷款员让我们签字画押,我们都一一照做,我们选择了等额本金的付款方式,贷款年限贷到了最长,最后和贷款员一起拍了个合影。
银行出来已经11点了,又回到了售楼部,我们又去了财务室,可是收据还是没有,顾问说51节后来签合同,到时候直接开发票,好吧,我只能相信他,如果这是一个坑,我早就已经在坑里面了。
但愿一切都是我的瞎想,和老公在外面吃了午饭,下午各自上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