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和别人说,我是一个很怕死的人,所以我尽可能希望保证自己的安全。’
小学的时候,坐在哥哥的自行车后面摔过三四次,由此害怕学骑行车。经过不断尝试,终于在2018年学会。但是,仅限于在乡下骑车,在市里还是害怕的,车辆太多,车技不纯熟,担心出事,所以共享单车再多,我都不敢骑。
我过马路的时候很谨慎,尽量站在斑马线上,因为如果发生意外,本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虽然听起来有点傻帽。
晚上,如果和朋友们吃饭晚了,能坐地铁做地铁;打车,也会和朋友们联系,观察路线;路上如果很黑,我会步伐加快,甚至跑回家,尽量保证不和陌生人接触。犹记得,17年的时候,晚上和姐妹们一起出门,回家的路上,一个朋友走路速度快在前面,我们没有注意到,等到楼下的时候,她和我们说,有人尾随她。
在找工作的时候,如果有夜班或者经常加班的情况,我会不予考虑。毕竟一个女孩子,如果半夜回家发生事故的话,也是得不偿失的。
吃夜宵的活动,对我来说也是没有的。基本上最晚十点多也应该到家了。凌晨出现在外面的情况,几乎为零。
以前和男朋友吵架,晚上睡不着觉,打算打车去找他的时候,被理智控制住,心里想着:都超过12点了,如果打车出事怎么办,外面那么黑。于是,第二天清晨,天亮了,我才出的门。
平常穿衣服,虽然觉得美女们穿的很靓很好看,但是买衣服从来都是从舒服大方上去考虑的。所以穿着比较简单,朴素,虽然美丽不足,但是安全性很好。
自认为,在自我管控上,已经是符合社会对女性的期待了,不具有受害者的“特质”了。
但是,最近,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阴影。
犯罪分子本身就具有犯罪特性,并不是因为受害者的行为导致的失控,所以即使我们再怎么的管控自己,还是有可能会受到不法侵害。
现在在路上,我看到一群男生,五大三粗的时候,立马会觉得有危险因素在靠近,变得警惕起来。犯罪分子不给与应有的处罚,女性的心里印象不会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