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的路上找到自己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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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的书如下:《白雪乌鸦》、 《长恨歌》、 《血色浪漫》以及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四本书都是长篇。

《白雪乌鸦》的故事发生在1910年秋冬之际,以哈尔滨大鼠疫的真实事件为背景。写了一群人的故事,迟子建靠查阅史料,虚构出一系列人物,每一个都栩栩如生,有血有肉,令人感动,作者编故事的能力可谓一流。

靠着想象,迟子健重构了百年前的哈尔滨,把读者带回到那个风雨漂泊、备受苦难的年代中。

小说随着鼠疫的爆发、传染、流行,以至于大批死亡展开,作家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对那片土地,含着深厚的感情,虚构的人物说出的语言很接地气。

迟子建是以上帝视角来写这本书的,但是,她并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两个人身上,而是让人产生一种俯瞰整个傅家镇的感觉,在每个章节中,她会写出一个人或者一家人在鼠疫爆发中的表现,驾驭情节和人物的功底可谓了得。迟子建不仅让我领教了什么是作家的想象力,同时又教给我怎样去编织故事。

《长恨歌》则写了一个女人的四十年,这四十年中,上海随着中国一起在变,而主角王琦瑶则是这本书的主线,故事从她的年轻时代,写到中年,最后写到晚年。

王安忆教我们分析人物性格,告诉我们每个人的结局是因性格所致。其次,王安忆不动声色的冷静和客观,让我们看到,她怎样将历史画卷徐徐展开,远镜头一拉,近镜头开始。

《血色浪漫》写了一帮军干子弟,从大院打群架开始,后来分别入伍,提干,又转业到地方,开始经商的历程。他把军人写活了,淋漓尽致的骂人粗话,战友情,以及危急时刻的人性表现,包括转业后被骗都写得十分真实,不得不说作者的亲身经历对于驾驭长篇小说确实至关重要。

作者提醒我们,军人的作风和语言是怎样的。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写了一个特种兵精彩纷呈的故事,很多事情都是他亲身的经历,他以第一人称写出了十七岁时的传奇,故事非常生动,研究作者的特色,发现他是学导演的,他把电影中蒙太奇手法直接运用到小说中,令人耳目一新。

蒙太奇通过两个不同空间的运动的并列与交叉,造成了紧张的悬念,蒙太奇使作者自如地交替使用叙述的角度,如从作者的客观叙述到人物内心的主观表现,或者通过人物的眼睛看到某种事态。

这本书最大的写作特色:通过镜头、场面、段落的分切与组接,对素材进行选择和取舍,以使表现内容主次分明,达到高度的概括和集中。在这一点上,作者打破了传统写法。第一人称在故事里完全不受限制,天马行空,来去自如,令人赞叹。

时代背景和故事密不可分。特殊的时代对一个人的拍打,锤炼,谁都逃不过时代的烙印,作者保持着冷静的思考,没有把自己的观点写出来,而是以一个年轻人模糊的,恍惚的感觉,把他们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

他的另一个特点,可以把故事编得像真的一样,尤其是在维和部队在国外作战时,主人公小庄的女友中弹身亡的场面描写,她睁着眼睛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们会意识到,连载故事一定要避免写成了回忆录,如果没有跌宕起伏紧扣人心的情节,立体的人物以及故事背后的深层思考,作品就没有社会价值和意义。

想达到这个目标,就不能写得太快,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沉淀和思考,挑出最有价值的内容加以提炼。

在读以上几本书的同时,《挪威的森林》一直没有间断,每当我需要从军旅故事中跳出来时,就去看村上,而村上总是给我意想不到的启发,几乎是百试不爽。

村上对音乐非常有研究,他的作品之所以十分对称,布局严谨,像一个交响乐徐徐展开,同他的音乐修养密不可分。然后,故事的主线和副线交替呈现,直到华彩乐段,再到最后,大幕落下。

《挪威的森林》中人物都是成对出现的,栀子和绿子,就像林黛玉和薛宝钗,一虚一实,这两个女主角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栀子是落井的女孩,生命的痕迹不清晰,绿子却是一个身边活生生的邻家女孩。

木下和永泽也是成对出现的,也是小团体的中心人物。两组三角关系中,初美和栀子也有想通的地方。栀子一直在努力自救,一直想从那个井里爬出来,一直想抓住伸过来的那双手,但是,最后,她还是跌落了。不是身体上的,是精神上失去了平衡。

我想说的是,对于我们这些写作新手来说,带着自己的具体需求来读选中的书,会在书里找到更有价值的东西,得到自己最需要的技能。

卡佛说:“如果是个好作家,不会去描写,而是创作,根据他亲身的经历或非亲身经历的经验来虚构,一点点自传加上很多的想象才是最佳的写作。”

窗外,夏意正浓,菜园里,果实累累。我在室内边读书,边思考,写作虽然是孤独的事情,但也是一个享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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