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帘子,
窗外送来一股暖浪,
微风正好,
阳光不燥。
喜爱冬日的阳光,
因为她把客厅和书桌照得亮堂。
她形迹诡异而神秘,
害得我连同她带来的阴影也一并喜欢了。
如果有颜色的话,
我想她是粉红色的。
她带着关怀备至的少女心如约而至,
给阳台上灰头土脸的花花草草带来了活力。
温柔如她,
任人轻抚和戏谑。
而一旦调皮地嚷着要玩捉迷藏,
总是让所有陪玩的人输得一败涂地。
我抱起被褥和她见个面,
不一会儿,
空气弥漫着一股螨虫尸体的芬芳,
那便是她的味道吧!
毛不易说有钱了想买下所有难得一见的微笑,
大概,
只有变得更有钱,
才能买下阳光普照下难得一见的微笑吧?
很多人管啤酒和炸鸡叫经典,
他们也许不知道,
清晨和煦的阳光搭配小书或清茶,
那叫一个绝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