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人因为看见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迹,就跟随他。 (约翰福音 6:2 和合本)
跟随这个词,在新约里有25次跟,全部都是跟随耶稣的。只有约翰福音,把某些人跟随的原因,非常直白的写出来,他们之所以跟随,是因为耶稣在病人身上行了神迹,所以,要跟随!
第一,省钱。虽然今天有话说,辛辛苦苦五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但其实生病在任何时候任何年代,都可能使一个家庭崩裂。
第二,省时。即或是大富大贵家庭,金钱不算个啥,从生病到治疗到康复总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第三,省事。耶稣给人治病,那个人都是立刻活蹦乱跳的。而今天,你会常常听到医生把钳子夹子纱布遗留在病人肚里的,也有病人左脚坏了却被锯掉右脚的奇葩新闻。
所以,五饼二鱼吃饱五千人秒杀魔术师的盛况没赶上,血漏止住哑巴开口瘫子走路的好事怎么都不能错失了。哪怕咱没病,咱三姑六姨七大爹总有人生病啊。
于是,一批一批的跟随着。
走着走着,这些人变成了大喊钉死他的主力军。看你彼拉多敢不听俺们的,喊死你!小样。
耶稣要上十字架钉死了,继续跟随。走什么走看什么看,看热闹呗。
走着走着就散了,路太难走了。
今天还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