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内心认同一件事情,我赋予它意义,我心甘情愿去做,并饱含热情,绝不回头。说实话我是看了李笑来的感悟,决定为自己树一块碑,有继往开来的含义。托尔斯泰觉得锻炼大脑是最值得做的事情,锻造自己的思想,能比别人活得久远。
我最近觉得有一个品质重要得无以复加,那就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自己的每一步有目标,有激情,有神助,如乘奔御风。而每天坚持写作,写得越多,效用也越大。我脑中一直向往寒来暑往,不改初心,日出日落磨练的场景。如令狐冲于山洞孤身一人苦练独孤九剑,如萨特认定写作是存在的意义,如郭靖小时不知昼夜磨练基本功。人生的豪迈尽显,因酣畅淋漓而大喊痛快!
我知道了一件事的意义,明确我很需要他,他也很需要我。于是,我红了眼,认准了他,神挡杀神,我要他。不过,认清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因为首先要了解他的全貌,深入研究他,这便是一个入门的难关。短期来讲,是枯燥乏味的奋不顾身,享受其中慢慢,慢慢感觉来了,睥睨天下的感觉也就有了。
写作这件事对我有无比深远的影响,从此他便是我的全部了。我磨练思想,在能引发自己见解的话题最好把他们描述出来,查查资料,认清自己的不足。同时我白描某个场景,或心理活动等。最后,短期的目标是向故事会进军,每天琢磨几个故事会的内容,尝试创作。最好的情况是能投稿命中几篇,我对此很有信心。因为我可有积淀,深厚的文学素养。
一个天天总结方法,研究问题的人,坚持了三十年,成为一个很棒的匠人。不过限于所研究的对象,取得的成就只能满足部分人,所以这也是最差的情况了。而三十年的时间研究思想,那么可就鹏程万里了。对于让一般人,几年足矣。
我看刀锋花了四天的时间,比起洛丽塔慢了两天,不过刀锋的许多细节问题我都注意到了。人生实在没什么可聊的,我更关注毛姆的写作手法。
每天抽出一些时间做其他的事总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