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并以此文,作一个短暂的告别。若愿意,两个月后见。
顾城说,最早让我感到诗的是什么?是雨滴,是透明树枝上明亮的雨滴。
那么,最早让我感到诗的是什么?是云朵,是天鹅绒一样棉白的云朵。
小时候,我是这样野的野丫头:放鹅,划草,捡麦穗,帮外婆从池塘里抬水回来,倒进水缸……所有这些事情都和书无关,那可真是一个阅读贫乏的年代。
但是,我会读云,读它的万千变化,读它的万缕心思。那可真是一本永远也不完的童话,它丰富、婉转、自由。不高兴的时候,就变成雨。
我是如此喜欢唱歌,唱着只有自己听得懂的歌。我会站在山坡上,把小树林当作舞台的背景,一个人投入地唱:“晚风吹过原野,泪珠洒满小路……”
我是如此喜欢野蔷薇,细碎的,白色的,金色的花蕊令我怦然心动。野蔷薇的茎也很好吃,剥去一层薄薄的褐色外皮,绿色的肉茎,好甜。
我是如此热爱上学,热爱在校园里的每一天。书本散发的墨香,以及当时用泥土糊成的课桌散发的青草的气息,都令我着迷。
那时候,那个小村庄,以及那个小村庄周围的村庄里的人都知道,有一个从小靠外婆带大的孩子,她爱读书。于是,我便成为村里人教育自家孩子的读书榜样。
和很多人不一样,上师范是我自己的独立选择,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的母亲和父亲对都对此一无所知。
我喜欢当老师,是如此的喜欢。我想当一个好老师,是如此的盼望,甚至,成了一种信念。一个农村孩子,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该有多难。所以,我掉过很多泪。但现在不会了。现在的我,只是笑。
我是如此容易满足,却又如此不愿意满足的人。所以,我热爱行走。因为——没有行走怎么会有远方?
一匹马,你不可能把圈在马厩里。就像我喜欢的三毛,流浪——才能带给她内心的笃定、从容与安稳。
我是如此热爱我拥有的生活,如此热爱每一个亲切的日子。但是,儿时天空中总是出现的——天鹅绒一样棉白的云朵,再也看不见了。
不能读云的时候,我开始读书。
(2017,就这样过去了。对每一份微小的善意与呼应,我都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