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个加餐,谈谈现代银行体系中一个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处置问题。
1 “好银行”与“坏银行”
前文我们说过,中国的银行体系设计是央行和商业银行两级体系,央行是银行的银行,属于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是企业,一种只和钱打交道的特殊企业,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方式开展信用中介的企业,它在业务上受央行的监督和管理。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了解到,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贷款是创造信贷货币的主要手段。商业银行放贷给企业或者个人,在资产端增加贷款,在负债端增加等额的存款。这实际上是一种信用的跨期交换,就是说商业银行在给企业和个人贷款之前,对其偿贷能力进行评估,认为风险可控,所以才放贷,放出去的这部分贷款是一种债权,属于资产扩张,如果企业或者个人将来按照约定好的时间,连本带利还给银行,那么银行这次贷款就是有利可图的。
我们知道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方式就是依靠信贷的存贷差来获利的。如果放贷的规模越大,那么可预期的利润也就越高,因此商业银行主观上愿意大量放贷,但是要找到靠谱的企业,要想贷款规模达到一定量级,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事实上在国内,商业银行信贷的主力还是地方政府和国企,这些贷款带有很浓重的政策色彩,对风险的控制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做。这样就为以后的还贷带来了很多隐患。如果商业银行贷出去的钱无法按照合同要求连本带息偿还的话,就可能变成不良资产,如果因为种种原因连本金都无法偿还的话,那么银行的损失就会非常大,这种事情多了,风险失控就会导致银行破产。
商业银行面对积累到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拿自己创造的利润进行填补,利润不够的话,就拿资本金填补;二是把不良资产打包卖给第三方。但是后者需要找到为这些不良资产买单的人,这个不好找。
实际上,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就遇到了这个难题。1995年银行法颁布以前,这些商业银行由于受到经济过热的大环境影响,出现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这些贷款最终变成坏账无法偿还。彼时,针对这些不良贷款,商业银行们既没有计提呆帐准备金,也没有核销过坏账损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会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于是,国家决定出手集中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
当时,中国的金融精英们提出的思路就是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进行剥离,形成一家“坏银行”和一家“好银行”。具体做法就是参考国际上的成熟玩法,把四大行中的不良资产从原有资产中剥离出来,分别卖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公司出钱收购不良资产变成四家“坏银行”,然后这些“坏银行”在一段时间内,将损失结晶化再减记,或者再给更长的时间慢慢消化,最后这些“坏银行”作为一个过渡角色在历史长河中消失。这样经过资产剥离后的四大行变成了“好银行”,可以吸引新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注资,甚至可以在国外资本市场IPO。
方案有了,国家拍板,于是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粉墨登场。
2 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大行的资产剥离
1999年,国家先后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规定存续期10年,专门用来处置各个国有商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从这四家公司成立的初衷看,国家希望这四家公司能够妥善的处理好这些坏账,担当一个历史过渡角色,给了一个十年的窗口期,十年之后就寿终正寝,关门大吉。当然实际情况是十年之后,他们都还在,这是后话了,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好了,这四家大名鼎鼎的公司是: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4月20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划拨,公司下设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直属公司,对应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0月15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60亿元,外汇5亿美元,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对应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0月18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对应农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公司资本金为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对应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当时面临的情况是,四大行的不良贷款总额在1.2万亿人民币,四个资产管理公司的初始资本是财政部通过企业债方式注入的400亿人民币,靠这点钱显然不够买这些不良贷款的,还需要额外的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则是通过央行贷款的方式提供的。
结果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2000年,从央行贷款6000多亿和财政部注资400多亿,再通过自身发债的方式,筹集到了总计1.2万亿人民币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全部买了回来,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就相当于从原有四大行剥离出来的“坏银行”。
3 央行的乾坤大挪移
在上面的资产剥离方案中,央行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一笔6000多亿的贷款用来购买不良资产,如果这笔贷款资产管理公司无力偿还,那么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就会产生一大块坏账。为了降低风险,2005年央行成立了汇达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号称第五家资产管理公司直接由央行管理,其注资方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而信达的出资人是财政部。这种结构设计很巧妙的规避了信贷违约的风险,像是乾坤大挪移。
我们以建设银行的资产剥离为例,信达公司从央行贷款,购买了建行的不良资产,未来信达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变卖这部分资产来偿还央行的贷款,但如果这笔贷款最终还是无法偿还,那么实质上也没有大碍。请看下图:
我们发现,在这种结构设计中,央行首先将贷给信达的同等数额的钱,以贷款方式借贷给汇达公司,然后在做一个等额的债券让汇达公司购买,收回这笔钱,再把收回的钱放贷给信达公司,信达公司拿到这笔钱去购买建行的不良资产。
这个过程中,央行自说自话的创造出了一笔钱贷给了信达公司,因为购买的资产无法保证回本,所以将贷款的风险以债券的方式转嫁给了汇达公司。一旦信达违约无法偿还贷款,就会出现下面的局面:信达欠央行的钱,央行欠汇达的钱,考虑到汇达是信达的全资控股公司,在这种情况出现时,可以合并两家公司的报表,这样三角债就可以冲抵掉,大家的债务都消失,同时还放出去了购买建行所需要的钱,皆大欢喜。
这种结构其实是一种财务记账游戏,本质上是央行放水变相印钞。但当贷款违约时,也不失为一种可选的做法。你可能还是会困惑,钱这么转一圈有啥意义呢?从记账角度看是三角债,所以相互协商一笔勾销。但从政治角度看是非常必要而且重要的。无论是央行、财政部、商业银行还是资产管理公司都是代表国家对金融体系进行管理和运作的,彼此之间的三角债说到底就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的关系,央行和财政部是国家机关自不必说,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领导都是从党的组织口任命,在大是大非面前贯彻国家意志自然是应有之义。所以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出面协调三角债虽然没有遵从市场规律,但效果却是立竿见影,对稳定和发展有利。这是体制内管理带来的好处。再比如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到了2009年满十年的时候,国家下了一纸行政指令,继续延长十年存续期,就这样这些债务又向后推迟了十年。所以体制内就是这么“任性”。
4 央行“左手汇达、右手汇金”的两手抓策略
在2000-2005年由央行主导的这一轮银行改革中,央行采取了两手抓的策略:一方面是成立汇达公司对央行自身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处置,汇达自成立以来所从事的业务一直都很神秘,在汇达的主页上对汇达公司的出资人情况也是只字未提。汇达公司成立伊始,其负责人与高管都是央行金融稳定处的官员,介于央行与汇达公司的敏感关系,需要找一家第三方商业公司作为出资人,而信达公司就是个最佳的选择;另一方面是借助汇金公司注资、参股资产剥离后的建行、中行等国有商业银行,推动“好银行”在国外资本市场IPO,促使国内银行业向正规化方向转型。央行通过汇金公司利用外汇储备向商业银行注资参股,从财政部手中夺走了对银行的控制权,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更加便于央行对银行系统的一系列现代化和规范化改革,当然这一轮改革最终在财政部的新一轮银行产权重组中嘎然而止,财政部借助成立中投公司,将汇金公司收入囊中,重新夺回了对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当然这是2007年以后的事情了。
好了,今天加餐的内容就这么多,我们简要介绍了银行管理体系中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利用金融资产管理管理公司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这些知识将为以后的宏观政策分析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