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二字,让你联想到什么?
过去我经常把艺术和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自由,神秘,浪漫,随性……艺术是给俗世中浮沉的人们而设的庇护所,在这里没有对与错,一切由着自己的性子来,甚至很多外行人的胡搞会在几个世代后登堂入室。我以为正是艺术对模糊甚至错误的容忍才催生了乐趣,乃至创造。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学琴学画的幼童花很多时间一板一眼地练习基本动作,好像弹琴变成了外科手术,画画也变成了尺规作图一样。用“定量”学科的执着去操练“定性”学科的本事,既缘木求鱼,又煞风景,为什么要这样呢?
读《月亮与六便士》,改变了我的成见。
毛姆把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灼热情绪装满了大半本书。那种情绪或许说不上多复杂,我觉得大体是种烦躁吧。有个什么东西在心内,它启示了他,然后驱使他;它要他放它出去,且必须以见诸笔端的方式。他觉得自己认识它,虽然从未见过它。他想捉住它,但前提是必须放它出来。如是,在无尽的围捕中,一生匆匆过去了。
艺术,是人们捕捉那个东西的网。而那个东西,可能是人所能想到的最难缠的猎物。
它极其模糊,又极其精确。它瞬息万变,又颠扑不破。当小说家铺开稿纸,画家抄起画刀,他们发现,每一字,每一划,差一点点,都不是心里要的那个。这张网的每一根经纬,每一个网眼,都要反复斟酌,拆了又织。网织好了,他们将其用力抛向深空,却常常是竹篮打水。这还不是更糟的结果;更糟的是,有时他们满载而回,却发现战利品里没有一样是自己想要的那一样。所有人为他欢呼鼓掌,名利纷至沓来,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有多尴尬。
那个东西是什么呢?或许我们把它叫做“美”,或许是专属自己的世界图景,或许是一个梦。反正很难网住。
我再也不会说艺术是一个“差不多就得了”的领域了。相反,艺术领域对“精确”的要求,一定不输给科学。
过去我以为的“文无第一”,其实只是因为艺术没有普适通行的标准。但,对于每一个艺术家,每一件作品来说,它究竟是否网住了你的那个初心,一定有个确凿的答案。为了网住那个猎物,艺术家们穷极一生,编织各种各样的网。他们中运气好的那些,把网卖了个绝好的价钱。这些网便被收藏家们买走,展览在画廊和博物馆,或者在书店的畅销架上整齐地排列起来。人们热切地和这些网合影,或者像我一样写下文章赞美这些网。而这些网,几乎每一张里都是空的。因为,他们距离那网主人心心念念的那样东西,还差那么一点。
思特里克兰德端详着既成的画作,和他回头看见身边刚睡熟的女人,心情应该差不多吧。毕竟,织好的网又一次扑了个空,或者情欲又一次占据了大脑,对一个矢志不渝的猎人而言是一件事:又输了。
我比从前更好地理解了自己的困扰,理解了那些“较真”的目的——与其说是“完美”,不如说只是“美”而已。我的很多努力不是为了竞争或者取悦,而是在努力接近心里那只朦胧的猎物,想一睹其真容。思特里克兰德的一面,闪烁在每一个平凡人身上。
选择六便士还是月亮,没有高下之分,只有黄执中说的“左右之别”。邪恶往往不是产生在这两种人分道扬镳之际,而是产生在两方心中蠢蠢欲动,不能各安其是之时。
邪恶最常穿的衣服,恰是“良知”——人们指控彼此道德沦丧。可是到底怎么样才算是个好人呢?假如诚实是最大的美德,那么有梦便追,从不逢迎的思特里克兰德就是好人;假如献身家庭是最大的美德,那么委曲求全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才是好人;假如宽恕是最大的美德,那蹩脚的荷兰画师才是好人。如果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艺术家的围猎还难,那恐怕就是做个“好人”了吧!所以把“做个好人”当成人生理想的人们,要么是悲剧性的圣徒,要么就总有以这个微妙的说辞来遮盖自己梦想已死的嫌疑。
所以,抬头看见月亮便奔向密林的人,有何高尚可言呢?撅着屁股黑着指甲捡六便士的人,又有何鄙俗可言呢?他们的一生各自拼尽全力,道路虽南辕北辙,却不乏重逢的机会。对于迈得开腿,也管得住嘴的人们来说,一生,实在是已经够长,也够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