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保卡,也没有住院史,客户本人还身体健康,为什么会被拒保呢?
30岁,怎么做单都通不过,也没住院史,去核保部核查,结果是因为客户的医保卡在这三年一直在进行高血压的治疗,客户说他自己没有高血压,
是他的妈妈用他的医保卡买药治疗,这个没办法,公司给出的结果就是拒保,客户从此与保险无缘。
在此提醒有医保卡的朋友们,医保卡只能自己使用,千万不要借给别人,包括买药!
【注意】社保卡只能自用,家人也不可以用!
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保卡/农保卡不得出借、转让或恶意使用社会保障卡,丢失社会保障卡应及时挂失。
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转借他人使用或其他不当行为而致的损失将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针对将本人医保卡/农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的问题,目前国内医保经办机构规定可给予罚款和停止持卡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
对于上述情况,被保险人必须承担举证的责任,澄清事实,纠正错误,让院方抹去住院记录;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提供有力举证,保险公司将依据医院记录视同被保险人行为,届时如影响保单的承保或理赔结论的出具,
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而且由于保险公司依据充分,被保险人的借卡行为也不可能获得法律和监管的支持。
来自叶老师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