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的最揪心的新闻就是居住在成都一个小区的何某捡到一只走丢的柯基Lion后,拒不归还,勒索钱财未果为了逃避责任把柯基从6楼摔下,这只柯基最后不治身亡。在微博上看到这篇报道视频的时候,都忍不住哭了出来,因为自己也特别爱小狗,他们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我完全理解这种悲恸的心情。
过了两天,当事人发布了何某对她进行敲诈勒索和威胁的微信截图,我看了简直气得发抖,再翻一下评论,一边倒的都是批判警方不作为,主张要讨伐何某,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而这个何某的身份证、住址、办公地点和之前的民事纠纷都被人肉出来,不少网友还晒出了给她寄花圈的淘宝截图。
看到这些评论,第一感觉就是真痛快!这种无恶不作的人渣法律管不了,就应该借助群众的力量。晚上和朋友讨论这件事,他的观点是:你可以生气,也可以跟网友一样,给何某寄xx,如果你这么做了,就是诉诸网络暴力,你的行为和何某的行为有什么不一样呢?
当时我气在头上,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因为何某在她女儿面对当事人和物业的询问时不停给她灌水和在微信截图中对当事人的威胁可以得知这个人为了逃避责任,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她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折磨,以当事人的恐惧为乐,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放过她,就是给社会留下一个潜在隐患。法律对这种人的管束是有限的,只能依靠舆论的力量对她进行惩罚。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东方快车谋杀案》,在金牛号快车上,一个暴雪的夜晚,一位名为雷切特的美国商人被离奇杀害,身中多刀,车上的每个人都看似清白,这起谋杀案最后被名侦探波洛侦破。这位被杀害的美国商人原名卡萨蒂,是骇人听闻的阿姆斯特朗绑架案的主谋,这起绑架案的受害者是一位3岁的小女孩黛西·阿姆斯特朗。而杀害卡萨蒂的凶手正是和小黛西相关的人,是她的家人、保姆和家庭教师。
电影中的卡萨蒂绑架撕票后,利用巨大的财力,钻了法律的空子,逃离美国,过上了富翁的生活。既然法律无法将恶人绳之于法,小黛西一家人为了伸张正义,唯有精心策划了一起看似天衣无缝的谋杀案。最后波洛判决时,他理解到这12个人内心的挣扎和绝望,选择了放弃自己一贯的主张“不论人们说了什么,要么是对的要么是错的,没有灰色地带”,因为他知道他们也受到了内心的煎熬,但良知尚存。所以最后他说,车上没有罪犯,只有需要重生的人。
我又想到了《乌合之众》中的观点,在群体中,情感的夸张会通过暗示和传染得到快速的传播,但这种夸大倾向只作用于情感,而绝对不作用于智力。只要个体出于群体当中,他的智力水平就会立即大幅度下降。因此在群体中,叠加的只有愚蠢,不是智慧。如果我们都打着“正义”的名号,凌驾于法律,既当审判者又当执行者,代替法律惩治恶人,那法律的权威何在,社会还能维持应有的秩序吗?
既然现在何某的罪行已经被曝光,也有法律方面的专家站出来明确何某的罪名,剩下的事就交给法律去完成了。望正义最后能得到伸张。